[公共政策平台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與第86條-無照駕駛懲處修正

又一起無照駕駛撞違規......

18歲男無照偷開父親賓士 撞上違規重機!騎士噴飛50米慘死

新北市一名剛滿18歲的蔡姓男子,昨天(18日)晚間偷開父親的賓士車出門,行經新莊區新北大道七段、壽山路口時,撞上對向違規左轉的傅姓重機騎士(28歲),騎士噴飛50公尺倒地,頭部重創鮮血直流,賓士車則失控撞上一旁民宅,警消獲報趕抵,協助蔡男脫困,而騎士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將2人送往醫院救治,不過騎士經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對於不敢面對事實的人,我無話可說... 對於事實反駁到底的人,請繼續口水...
除了罰則要改,出事後的賠償辦法也要增訂

因為現在的法律,無照肇事保險公司是不賠償的,造成很多奉公守法的駕駛被無照的撞到反而難以獲的合理的賠償變成弱勢的一方

就算是提告對方,如果無照的沒錢或脫產也根本拿他沒辦法

更扯的是,如果無照方自己撞到受傷,奉公守法的駕駛方反而還要去賠償對方,就算無照方是肇責比較多的也一樣

而且這種無照駕駛的通常都是屁孩居多,出了事大多都躲著讓父母出面喬事情,如果是講理的還好,可是不講理的占多數
那個平台說實在的,我只是把他當成笑話看而已...
感覺就是隨便派一個公務員出來發表一下了事,
這種口氣很像我平常會接觸到的廢物鐵飯碗
記得歐洲某國的交通罰鍰是用財產價值來計算,例如闖紅燈罰個人財產總額的千分之一,有錢人罰愈重,這在台灣非常適用,不然開超跑的人,寧可違停,也不願去找車位,就算被罰小錢也不痛不癢,拖吊車也不太願意拖超跑,怕高額賠償啊!如果要在台灣適用,法條記得補上罰鍰最低額,不然有人鑽漏洞,名下沒財產就無敵了。另外也要再提高罰鍰,例如闖紅燈由2,700元提高到6,000元。記得,要重罰才有效,才會乖。

提案應該自行去參與立委議員競選再去提案修法或者參與政府提供公共平台如座談會自己去提供意見

交通部也有信箱可以自行天天去寫除非屢試交通部完全不回應市長各區議員不理會你...再來PO所有過層給鄉民看

什麼正常管道都不參與什麼管道都不嘗試只會一遇事就網路嘴有何用?

台灣應該立法加上上網帶風向製造仇恨處罰條例
carlo2013 wrote:
公共平台的的提案有成案的嗎?

之前有很多提案都有成案(達到連署門檻)
只是都被官員們用官腔或官僚式的想法一一打回來而已
a8928016 wrote:
之前有很多提案都有成(恕刪)


但限縮交通違規檢舉就真的有被認真研擬執行
所以這個不是不能試試看

尤其無照+超速刑罰的提高,對於家境沒那麼好的死中二的確有一定程度嚇阻
y20070122 wrote:
公共政策平台提案

公共政策平台提案...這個平台就是給廣大網友發發脾氣用而已
剛剛還特地查了一下...成案率不到5%...而且成案之後未必也能執行吧?
台灣...呵呵....
不過有..總比沒有好....
加油~
y20070122 wrote:
又一起無照駕駛撞違規......

昨日這起案例,是有照的違規,無照的並沒有違規,不能如此混為一談
cinnamon coffee wrote:
昨日這起案例,是有照(恕刪)


無照有沒有違規要等鑑定
撞成那樣說沒超速一般人應該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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