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ky224 wrote:
這些人真的太沒公德心了,突然覺得日本要求民眾在買車前必須要有停車位真是美意,有錢買車就該有車位,用買的用租的都行,要免費車位要有公德心,自私只顧自己影響別人出入這種心態真的很要不得。
不厭其煩再回覆一次
支持! 而且臺灣非常需要借鑑日本的車庫法跟相關的配套措施
第一步是取得車庫證明才可以買車,不限制你要自家買的車庫還是租來的車位,也不必是法規上的停車位,譬如你家有塊地,能停四輛車,就給你四張車位證明。車位證明採實質認定,標準車位就有相關的證明,非標準車位就請當地里長或警察機關到現場實質認定。住一樓能把車停進客廳也給你車位證明。
第二步,看完上一步的人立刻就會想到這樣做會有的明顯漏洞,這個聰明的臺灣人肯定一下就想得到,用鄉下的空地證明買車在城市開,租車位取得證明後退租等等。所以第二步,就是開始限縮道路停車,理論上你有車,當初就是提供了車位證明,所以住宅區的路邊就不應該有車了對吧。所以沒畫停車格的路邊開始全面禁停,不管是全部畫上紅線,還是把法規改成不管線色,沒有停車格就是禁停。然後嚴格執法。
因為前面搭配了車庫法,所以對於路邊違停的車輛,除了開罰外,針對履犯者,警察機關還要調查車輛所有人的車位證明有什麼問題,如果當初提供的車位證明所在地跟違停所在地明顯差很遠(甲地證明以地用車),或是車位證明跟違停區域很近(租位後退租),就以車庫法重罰,罰則可以將車輛移置保管,車輛所有人必須重新提交新的車位證明才能取回車輛(保管其間每日支付保管費用,跟拖吊保管一樣,一定時限後沒提出證明,車輛就法拍,拍賣所得扣掉保管費用及罰單後剩於退還車主)
只有實施配套綽施,車庫法才會有效果。
停車場不夠怎麼辦? 很多人有個認知盲區,以為日本是停車場很多才有實施路邊禁停的本錢,實際上根本搞錯因果關係,日本是實施了車庫法後,停車場才大量冒出來的。
有停車需求,就會有業者想辦法把空地變成停車場,日本在市區很多那種只有兩三格的微型停車場,就是因應日本都市狹窄而來的,臺灣也完全可以比照辦理,事實上台北市也一大堆規模不大的停車場,很多停車場格子也到十格。只要有需求,既有的空地再小也能想辦法變成停車格
第一階段的目的就可以讓大部份的住宅區違停佔用路邊巷弄的狀況大幅改善
而且停車場的普及也讓訪客可以有停車空間
有人會說 : 你出門都不停車?車都只停家裡不開?
我只想說,會說這種話的人要嘛不是違停成性,不然就是根本沒開車的人。
實際上大部份的商業區,停車場即使不到完全充足的程度,但也絕對不會難停
我公司在七期,預算夠的就租自己公司大樓的地下停車場(我們大樓地下停車場承租率超低啊,每次都看到一大堆空格),想省錢的就附近的停車場租便宜一點的,更省錢的就去租歌劇院樓下的公有停車場,走到公司要十分鐘就是了。
問題根本不是沒位子可以租,問題只是你不想花錢租而已
百貨公司、大賣場,除非你要在週年慶還是熱門時段去人擠人當然擠到沒位子,但即使是COSTCO那種爆炸人潮,排隊都還是進得去有得停。一般家樂福、愛買這種更別提,我幾乎固定週末都去採買,頂多車多,還不知道什麼叫沒得停
各大夜市週邊也都有停車場(很貴是真的),就連惡名昭璋超難停車的東海夜市,其實夜市內也有好幾個停車場,我從來沒看哪個停車場停滿過。問題不是停車場不夠,問題是路邊違停就好,又近又方便又免費,幹嘛去花錢停停車場?
整天把沒有停車場掛在嘴邊的人,先摸摸自己的良心,是真的沒有停車場,還是只是你不想付停車費又懶得多走幾百公尺吧!
而觀光景點,很多自然景點的確沒有足夠的停車空間,這個根本也不是問題,因為現況就是這樣,這些景點政府也多半會在景點周邊設接駁站,接駁站附近可以停車,然後搭接駁車進出。所有問題都有解決方案,只有不想解決的政府跟只想貪自己方便的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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