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micck wrote:致樓主,拜讀大作,確(恕刪) 感謝告知法律責任文章內容一字一句 全屬真實保險公司 風評爛不是一兩天了要告我也沒在怕另外我是受託人你還特別註冊呀是旺旺承辦嗎 嘿嘿嘿註冊日期:2020-04-02 18:41登入日期:2020-04-02 18:44
樓主,放心啦…法院判決也會計算折舊零件需要折舊,工錢不能折舊就算你堅持要求恢復原狀,也不能要求保險公司去照你想的修復他們也是會找民間修理廠處理給個他們能處理的價格統包給修理廠這樣車還敢開嗎?不過照您的狀態,保險公司就是拖到底,你如果要用車就一定要自己先付錢修理囉…a7810236 wrote:感謝告知法律責任文章...(恕刪)
麥香特上紅茶 wrote:假設你今天撞到別台車(恕刪) 比喻挺爛的文章裡看的求償金額了?換角度想你開車在路上 平時好好有保養有白目把你車撞壞了人命運氣好板金救了你事後對方保險公司說:你車只值3~4萬 要不要?不要拉倒 去告是你要如何主張保護自己權益?接受3~4萬殘值!?那好~換我撞你 反正你超佛心民法寫在那如果連你自己都不懂主張對自己有利的(恢復原狀)那只能說笨的剛好—我車壞了只求把車恢復原狀很過分喔可笑的台灣
a7810236 wrote:比喻挺爛的文章裡看的(恕刪) 我建議你去直接找車主談,不用理保險公司談不好就由警察協助告人賠償類的保險公司只是幫車主幫忙處理賠償,不一定是你的唯一窗口保險公司我打了5通沒接之後流程就是我打給車主,車主再打當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再找我
清舞非揚 wrote:老車是不該用殘值去算,因為它有感情。但感情怎麼算出多少?最後老車還是回歸「殘值」。結論是政府根本不要你養老車。養老車是你的事。 把車撞到不能開要求恢復原狀很合理,不然4萬元是能買一台一樣的車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