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更新增加初判表]行人綠燈穿越十字路口車禍責任歸屬

dgame wrote:
針對你兩點回應
首先 判決書看太少
不知道您看過多少判決書
手上有多少行人訴賠敗訴的case?
至少在修改 憲法無責即無肇事之前
我為了做報告 至少看了半個年度(2018)的行人訴賠判決
所以我才敢說 有9/10 行人是勝訴的(低於3成的肇責)

你到底在講啥啊?原來問題點在這...真是敗給你了!不是0就是1?
車禍不是你勝訴你就一定沒過失 也不是你有過失我就一定沒過失
你只找行人訴賠的判決當然是行人勝訴多 因為通常對方有違規你才會提告
檢察官認為對方有違規有肇責有過失就會起訴 有過失法官當然判賠啊 這不是廢話嗎?
能倒推說騎士告不贏行人?根本倒果為因
那我相反的去找騎士告行人的判決 依你的歪理是不是又變行人告不贏騎士???
看了半個年度的判決書是這種認知?看了半個年度的判決書不知道啥叫過失比例原則?
行人敗訴代表對方完全沒過失
行人勝訴代表對方有過失 跟對方幾成肇責無關也跟行人有無過失無關
是誰教你勝訴=低於3成的肇責???行人就算9成9肇責也是勝訴...
連這個都搞不清楚 難怪講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
況且每個車禍狀況都跟樓主一樣嗎?可以這樣套用啊?
你連路權誰比較大都不知道 在那邊扯一堆有的沒的
行人違規都不用負責?沒有過失?
連斑馬線上有絕對優先路權的行人闖紅燈肇事都要負3~5成的肇責
樓主案例行人闖紅燈又沒走斑馬線還無責?樓主告不贏?真的會笑死人...
你到底懂不懂交通法規?懂不懂路權啊?還憲法勒 暈倒...

最後
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東西 你法律系?不懂刑法過失的解釋?
樓主違規項目頂多就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未注意車前狀況通常就是肇事次因
差不多就三成肇責...還七成勒...
更何況又不是只有影片能當證據 行人如果自承突然衝出撞倒樓主也是證據啊
講的好像樓主骨折還會被對方只有擦傷吃的死死的一樣
亂七八糟整個就是不懂裝懂
你要不要把你的看過的判決書PO上來啊 看看你到底看了啥?
hoods wrote:
2019/12/28(恕刪)


看現場圖沒有違規停車或是其他障礙擋住你的視線啊,哈哈

騎動物車竟然還沒裝行車攝影機,真奇葩

你用自費醫材當然貴囉,上法院基本只算健保價哦,多的要自己舉證有必要才有可能賠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看現場圖沒有違規...(恕刪)

初判表的圖是事故發生時瞬間馬上畫下來的嗎?
專程來送臉?

我車的位置已經非常靠近馬路中央了沒看到嗎?
hoods wrote:
初判表的圖是事故發生(恕刪)

樓主啊 你的初判表呢?
事發後一個月就可以去交通隊拿耶
劉奕兒612 wrote:
你到底在講啥啊?原來(恕刪)

懶得辯論
你真的對這個case 有興趣 建議去付個3000 NT/HR
(交通事故 找到這個價格,應該算是超有經驗的律師了)
找個開業律師幫你分析吧
真的想省錢 找法扶也可以
只是 法扶在沒成案時,不太可能幫你做完整的分析
畢竟 他們太忙了....

下面不想看就不看吧...反正 判下來就知道結果了

-----
本來賠償這種case 就不是全贏或是全輸
但是 考慮到比例
大概9 成9 的律師會告訴你
如果賠償責任是1:9 別告了...
這樣只會被獅子大張嘴給吃掉
而我查看的半年判例
只要是斑馬線附近,駕駛一方賠償責任沒低於9 成的
而這裏所謂附近 往往看法官看法
法官判斷的方法 會是查看路口錄影帶
查看車子是在多少公尺開始減速(這就是我說的視野中 而非客觀中的距離)
畢竟 多寬的路口 斑馬線跟 停止線的起迄位置...每個馬路口都不一樣
都可能是未注意的肇因,不可能是一律通用
(甚至於被告 原告都可以提出勘驗)

另外,法官不會採用突然進入視野的死角這種說法的
因為車子的死角就是那幾個方向
更遑論機車 對於機車駕駛來說只有後方 180度是死角
(或因安全帽有縮減,但前方120度不可能出現"死角")
不像汽車有AB 柱或是車長
其他的點都是 未注意
這個會被加究於肇因

我那堂課的老師
最後 對於所有組的報告所提出的結論是
當 法 理 情需要兼顧時.交通事故會最偏頗,且往往是情 理 法 這樣的順序
這種事情在法律規範的角度來說 並不能說是錯誤的
弱勢的一方本就受較多的保障

最後 這裡就算佔了便宜
又能如何?
畢竟只是 訴訟看法的討論罷了
這個case 沒有很複雜....
dgame wrote:
懶得辯論
你真的對這個case 有興趣 建議去付個3000 NT/HR
(交通事故 找到這個價格,應該算是超有經驗的律師了)
找個開業律師幫你分析吧
而我查看的半年判例
只要是斑馬線附近,駕駛一方賠償責任沒低於9 成的
我那堂課的老師
最後 對於所有組的報告所提出的結論是
當 法 理 情需要兼顧時.交通事故會最偏頗,且往往是情 理 法 這樣的順序
這種事情在法律規範的角度來說 並不能說是錯誤的
弱勢的一方本就受較多的保障

別逗了好嗎?我做相關工作的還要你這外行人介紹?
律師比我們還懂車禍?講真的沒在跟你辯 是在電你
樓主案子在我們業內只是最基本的鑑定 一點都不複雜 肇責簡單明瞭
只有你連路權都不懂就在那邊吹一些有的沒的不懂裝懂以為行人無敵

今天樓主雙手骨折 行人根本沒事
依你的情理法 這件交通事故誰是弱勢?
拜託你別搞笑了好嗎?

再來你講那麼多幹嘛?
判決書PO上來不就見真章了
還是要我PO上來打臉?

最後我看過N件判決沒看過法官判賠9成的
你半年看幾十件全部都看到9成的?你是不是又以為行人勝訴=對方9成過失?
自己看看你下面講的有沒有哪裡不一樣?自打嘴巴?
【我為了做報告 至少看了半個年度(2018)的行人訴賠判決
所以我才敢說 有9/10 行人是勝訴的(低於3成的肇責)】(所以高於3成肇責不叫勝訴?)
【而我查看的半年判例 只要是斑馬線附近,駕駛一方賠償責任沒低於9 成的】
再吹啊…網路果然一堆畫虎蘭的
劉奕兒612 wrote:

樓主啊 你的初判表...(恕刪)

看了一下進度狀態還在處理中
劉奕兒612 wrote:

你到底在講啥啊?原...(恕刪)

很簡單  打打看官司就知道了  
hoods wrote:
2019/12/28...(恕刪)

hoods wrote:
2019/12/28...(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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