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開單時交通罰單上的簽名,可以拒簽嗎 ?

lydia428 wrote:
因為我對這個也真的好...(恕刪)


哇~~謝謝分享
這是可以被討論的,因為我真的也很想知道.
pandora_pan wrote:
昨天真是衰我只是去接...(恕刪)


種如是因,得如是果,自作自受...........

很盡責的好警察
Richard wrote:
有其他勤務可以請其他...(恕刪)

科科 執法哪裡有不公正?
違規就開
只是剛好開到你 結果你不爽
又還沒辦法開到其他人 讓你更不爽這樣而已不是嗎?
人不都這樣 只會怨天怨地怨世界
怎麼偏偏都只開我
笑死 就一句話 有違規就乖乖吃罰單吧
不然不爽告警察瀆職啊 不就這麼簡單?
這就是乖乖上繳國庫啦! 違規不分時間長短,只是他剛好看到你
ADLAO wrote:
科科 執法哪裡有不公...(恕刪)

首先,請您先搞清楚我沒有違規
再來,一樣都是犯錯違規,為什麼只抓一個?
您可以說警察愛抓幾個就幾個,他又沒有違法,每個都跟我講法律,法律是人訂出來的,是可以修正的,當前沒有違法並不代表是對的行為
大家都會說,某某名人家裡遭小偷,幾小時就破案,要是一般人大概一輩子都無法破案
所以大家也會不爽啊,那為什麼警察違規可以挑人開單?
如果您覺得這是正常的,請您以後遇到警察找理由說無法破案就不要靠腰,是吧?
lydia428 wrote:
因為我對這個也真的好...(恕刪)


我們真的是小小市民。謝謝分享。原來還真的有案例呀。上次我也是發生過這種事,也是在簽與不簽做抉擇。當時也在想為什麼我要簽名呢?
Richard wrote:
首先,請您先搞清楚我...(恕刪)


法律不能主張不法之平等
先去弄懂這句話再來丟臉吧
Richard wrote:
首先,請您先搞清楚我...(恕刪)

顆顆 那你怎麼 不敢嗆法官說為什麼判他無罪不判他有罪?
你怎麼不敢嗆檢察官說你怎麼不起訴他?
還不是因為警察最好欺負 只能下跪舔地
當前沒有違法就是沒有違法 還有什麼好討論?
法律會修訂?煩請先讀熟法律的效力何時生效再來討論
法律沒說違法 那就是合法 懂?
ADLAO wrote:
顆顆 那你怎麼 不敢...(恕刪)

哈,您這種人最適合去香港住,只要官方說送中,您就乖乖去,講法律您很行,去當乖寶寶吧!台灣恐龍法官也不少,很多重罪輕判的也都是懂法律的法官判的,不要跟我說什麼合不合法的問題了,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不就是懂法律的人幹的嗎?那天遇到了就不要哭哭
pandora_pan wrote:
昨天真是衰我只是去接...(恕刪)


乖乖繳一繳吧,提申訴可以阿,但你要很熟悉法條,裁決所都是用法條跟你講的,而且你要提出證據證明你是剛停下他就開單,不然一樣要繳,違停這種情況視警察心情,他爽就會叫你開走,不爽就會開你單,且停10秒也是臨停,這個我之前被開時就申訴過了,他回文就是說違停事實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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