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真是衰
我只是去接個人,然後正準備停在附近,想說要在哪個地方停,正左顧右盼該如何是好時,腳還踩著剎車,
就看到警察的摩托車在我車後面,我想,天呀~~警察.於是立刻開走.(前後不到十秒)
結果,剛好沒隔多久前面變紅燈,警察騎到我旁邊敲窗戶,叫我去旁邊.知道吧~要開單=.=
他:你知道剛剛你站了一個車道嗎?
我:不好意思,下次我會注意
他:開一個臨時雙併排
我:我只在那停了不到十秒?
他:所以我才開"臨時"
我:000XXX
然後在他開單的同時,我遠遠看到好幾輛車在我們後面停了好久,他卻沒有理會他們.當他拿罰單給我時,
我:警察先生,你有看到後面的車停在那裡很久了,比我還久,你怎麼不去開他的單?
他:等下我會去開
結果....根本沒有....
是他的業績不夠,所以搶錢搶這麼兇?
我不懂,很多警察都是手指一指叫你離開,或是鳴笛警告就走了
我就在那思考,這附近有沒有停車位,到底應該怎麼停的瞬間,就..就...就在那幾秒鐘被他開了罰單,就因為他很厲害的說了"臨時"?
我只能說這位員警,你真是夠了~
重點來了,走到最後程序,他叫我在罰單上簽名,但是我根本就覺得他實在誇張,並不想簽名.(雖然我還是很俗辣的簽了)
試問:
我可以拒簽嗎?這樣會怎麼樣嗎?
簽名是不是就代表我承認這個違規呢?
麻煩大大們幫忙回答
氣BUBU的小嫩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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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繳嘍~~
600元
臨時併排停車(不管1秒,3分鐘以下 600元
臨時停車 2400元
謝謝各位酸民,還有認真回覆我問題的人,也謝謝分享經驗的人.
謝謝哦~~
綜合上述大大的分享:
可以不簽名,簽名只是一種交付行為.
也有簽名了,再申訴,被判因為你當下簽名了,表示承認的案例
-原來~不服警方取締要不簽紅單才可以
提供給大家參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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