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開單時交通罰單上的簽名,可以拒簽嗎 ?

昨天真是衰
我只是去接個人,然後正準備停在附近,想說要在哪個地方停,正左顧右盼該如何是好時,腳還踩著剎車,
就看到警察的摩托車在我車後面,我想,天呀~~警察.於是立刻開走.(前後不到十秒)
結果,剛好沒隔多久前面變紅燈,警察騎到我旁邊敲窗戶,叫我去旁邊.知道吧~要開單=.=
他:你知道剛剛你站了一個車道嗎?
我:不好意思,下次我會注意
他:開一個臨時雙併排
我:我只在那停了不到十秒?
他:所以我才開"臨時"
我:000XXX

然後在他開單的同時,我遠遠看到好幾輛車在我們後面停了好久,他卻沒有理會他們.當他拿罰單給我時,
我:警察先生,你有看到後面的車停在那裡很久了,比我還久,你怎麼不去開他的單?
他:等下我會去開
結果....根本沒有....

現場開單時交通罰單上的簽名,可以拒簽嗎 ?

是他的業績不夠,所以搶錢搶這麼兇?
我不懂,很多警察都是手指一指叫你離開,或是鳴笛警告就走了
我就在那思考,這附近有沒有停車位,到底應該怎麼停的瞬間,就..就...就在那幾秒鐘被他開了罰單,就因為他很厲害的說了"臨時"?

我只能說這位員警,你真是夠了~

重點來了,走到最後程序,他叫我在罰單上簽名,但是我根本就覺得他實在誇張,並不想簽名.(雖然我還是很俗辣的簽了)
試問:
我可以拒簽嗎?這樣會怎麼樣嗎?
簽名是不是就代表我承認這個違規呢?

麻煩大大們幫忙回答
氣BUBU的小嫩嫩

--------------------------------------------------------------------------------------------
我去繳嘍~~
600元

臨時併排停車(不管1秒,3分鐘以下 600元
臨時停車 2400元

謝謝各位酸民,還有認真回覆我問題的人,也謝謝分享經驗的人.
謝謝哦~~

綜合上述大大的分享:

可以不簽名,簽名只是一種交付行為.
也有簽名了,再申訴,被判因為你當下簽名了,表示承認的案例
-原來~不服警方取締要不簽紅單才可以

提供給大家參考吧~~
簽名可以直接拿到罰單
不簽可以掛號拿到

沒甚麼差別,要申訴都可以。

另外法律無法主張不法之平等,也就是說,你無法主張隔壁的臨停沒開單,你也不要被開單。
坐等打爆加刪文。

這位警察真的是超好心的。
常常有人違規被開單時

都會說誰誰誰也違規,為什麼只抓我,這樣不公平之類的...

違規是事實,沒被抓到只能說是僥倖

別人有沒有被抓跟你違規被開單是毫無關連的
台灣人最愛檢討別人不檢討自己阿

踩了剎車就是準備有停車的意圖

運氣不好被警察盯上就乖乖吃罰單吧

不然沒事在路上前面也沒有遇到什麼狀況幹嘛要踩剎車

這篇跟昨天繳不起車貸叫朋友換牌繼續路上開

再上來問這樣可不可行的行為有87%像
平時很愛酸檢舉人"那幾個人" 要來發表一下意見嘛?

警察照樓主所述."這樣"就開單了...

"那幾個人" 是不是又要轉向罵警察了呢?

廢文X雨.看X成X.企鵝哥....

PS.這篇算迫害成果發表會嘛?..
pandora_pan wrote:
我只是去接個人,然後正準備停在附近,想說要在哪個地方停,正左顧右盼該如何是好時,腳還踩著剎車,
就看到警察的摩托車在我車後面,我想,天呀~~警察.於是立刻開走.(前後不到十秒)
結果,剛好沒隔多久前面變紅燈,警察騎到我旁邊敲窗戶,叫我去旁邊.知道吧~要開單=.=


10月實施新的交通法規
有可能現在還是加強取締的時期吧

不然這種情況,警察應該多是勸導(叫你駛離)並不會直接就開單
但是被開單就只能認了
當場簽名是要你簽收這張罰單,你不簽名就是用掛號寄給你,你還是得跟郵差簽收。
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把罰單用掛號寄給你,當場簽一簽帶回家啦。
300元?
不是600元?..哈哈
況且這不是繳不繳得起的問題,
我只是不開心別人停超久的,他不理,專找我開?
奇朦子不爽(我有吸警察的體質?哇哈哈~~~

撤銷裁決訴訟不是還要上繳300元的程序費?
雖說我有一口氣真的很想走行政訴訟,
但是,想說我都簽名了,是不是代表我承認了警察先生的行為
到時候會不會還反問我,你都簽名承認了,還有什麼好說的(噗噗噗...
而且,他又強調"臨時"(只能說他很會....=.=)
--查了一下3分鐘以內的都叫臨時--
冠上這個頭銜,你還真的有口難辯呀
也只能說,我真衰...
pighead.jen wrote:
10月實施新的交通法...(恕刪)


原來如此!!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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