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出保險但金額我不滿意想再和對方直接求償

DB.Han wrote:
差不多啦,你修養三個...(恕刪)

不過、、、
膝蓋開刀,
兩個禮拜就能回去上班???
年輕真好!
以我的年紀,
三個月能回到職場,
醫生都覺得快了!!
(很辛苦的在做復健)
是說樓主金額確定了嗎?
我也滿好奇 想知道19萬最後會被砍到多少
還是19萬對方包軌?
kken19 wrote:

原來如此、、、
所...(恕刪)

嗯啊差不多 年輕恢復力就比較快,
所以法院是看單據理賠的 
精神賠償也是看傷勢理賠
有時候不上法院賠的比較多
DB.Han wrote:
嗯啊差不多 年輕恢復...(恕刪)

工作損失不等於薪資收人、、、、
休養三個月,
我請了30天病假(半薪),
還有10天特休、、、
等於3個月裡面,
公司還是有支付我近2/3的薪水,
所以、、、、保險公司只有理賠差額,
聽說法院也是這樣判的、、、
所以啊!
不要傻傻的跟我一樣,
提供請假證明跟薪資轉帳證明,
只要提供年收入薪資扣繳憑單就好、、、
那你就直接告對方就好啦

看是要做個良好公民,單純走民事途徑;還是一般人慣用的以刑逼民這種手段都可以


車損方面目前就兩種,全損殘值理賠和恢復原狀,不可能有新的啦!

醫療方面都是看單據,而且要有因果關係

精神撫慰金能做文章的比較多
五月二號了,樓主要的19萬賠償金額有判賠了嗎?
供樓主參考:
最近兩個車禍發生在我家皆已和解
A. 騎機車時速約10-15公里在斑馬線撞到路人導致對方腳小腿骨折(我方全責),對方提出合理單據(休養三個月,專人照護一個月,薪水賠償,自費鋼釘)總共要賠償20萬(對方佛心精神賠償只有一萬),殺到15萬對方同意和解。
B. 汽車在虛黃線迴轉,機車騎士撞上駕駛座門,對方鎖骨骨折(肇事我方7對方3),對方提出合理單據(休養三個月,專人照護一個月,薪水賠償,健保鋼釘,機車車損)總共賠償13萬(對方要求實拿),我方保險公司無殺價直接同意,對方亦同意賠我車損8000元。
妳要19萬,對方可能叫妳去告一告算了。
估計告了5萬都拿不到~

等著看樓主上法院給檢察官或法官打臉
我也好想知道後續

提告是你的權利 我支持你
但對方 也可以不和解 等法院判決
當然 如果判決是19萬 對方還是得照付
如果 對方覺得你是獅子大開口 那給法院判 是有可能的

另外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
對方全責 道義上他的確是得做點表示
但賠償問題 他的確是可以全權交給保險公司喔(如果他的保額夠 該保的都有保到的話)
卡個樓

我也很好奇最後樓主能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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