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gami7215 wrote:
樓主是哪部份的金額跟...(恕刪)
錯誤喔
保險會理賠精神賠償費用喔
樓主不滿意就去告吧
不過你這看起來比較像皮肉傷
皮肉傷要19萬
很難
車損還要算折舊
你可能要去多爬文看一下判決書吧
Daniel789002 wrote:
理賠金額談不攏跟保險公司談再多都沒有用的...
1. 機車全毀部分是看殘值的,這要看你機車現有殘值剩多少,要知道在台灣超過五年的車出車禍是一文不值的...老車該死。
2. 人受傷部分是看你看診收據實支實付的,不是你喊多少就是多少。
3. 精神賠償工作賠償是看你收入和社會地位的,也不是你喊多少就多少的,要這一條基本上都是上法院討的,除非你開價很佛心。
保險公司理賠基本上都是按照規定來的,能賠多少就是多少,當然那裕度就看理賠員願不願意,但也別想能多很多出來...
至於你覺得落差這部分的金額,你也只能找對方談,對方願意好好跟你談那是最好,對方不願跟你好好談,那就只能搬出以刑逼民這戲碼了,還有上法院的話,你不一定能拿更多,有可能會多但也有可能更少...
記住一點,保險公司的理賠金額不會因為你告不告過失傷害而有所改變,有也只是在理賠員的容許裕度內,畢竟在可以的範圍內誰都不想讓客人和自己麻煩,所以你認知理賠落差部分,就去找對方事主即可,你盧保險公司再久也改變不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