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 Pulan wrote:查一下地籍圖很難嗎?接近紅綠燈開始就屬於三總的土地只是因為長久以來是既成道路所以開放給大眾使用實際上還是三總的私人土地警察才說開單會有爭議有什麼問題嗎? 照你這樣子講,在這個路口發生的大大小小事都是屬於私人土地內囉?那設紅綠燈幹什麼?大家幹嘛乖乖停等紅綠燈!這是私人土地耶!而且私人土地發生車禍屬於民事糾紛警察不能介入喔!既成道路要不要去查一下,警察根本就是找理由不開單而已。
很多人說到違停的問題,很簡單,因為上頭根本不重視違規停車,都是嘴巴喊喊而已。在我任職的桃園市,上個月就因為違停舉發件數超過往年,所以取消原本就不多的獎勵。在時間有限下,還有上頭交代的其他工作,以及其他有獎勵的事,為什麼還要花時間在沒獎勵的事情上呢?人性就是這麼自私,不要意外。
advantage wrote:執法單位為什麼不為守法的人想呢?日本光違規停車6個月內3次以上就會限制車輛使用,...(恕刪) 政府應該效法日本違規停車6個月內3次以上就會限制車輛使用!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777164如果你偷開移動的話,罰金2萬日幣,建議台灣應該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