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交警給的理由太奇怪了


EV8DJUMP wrote:
66 67樓兩位大...(恕刪)


違規魔人難得遇到知己,當然要惺惺相惜,互相安慰取暖一下啊...
我覺得這地點一定是警方被申訴到怕了
明明私人土地 怎麼可以開罰單

所以那個地點的罰單就不開了 私人土地
=廢柴上的風霜菇=

Copy Pulan wrote:
查一下地籍圖很難嗎?
接近紅綠燈開始就屬於三總的土地
只是因為長久以來是既成道路
所以開放給大眾使用
實際上還是三總的私人土地
警察才說開單會有爭議
有什麼問題嗎?



照你這樣子講,

在這個路口發生的大大小小事都是屬於私人土地內囉?

那設紅綠燈幹什麼?

大家幹嘛乖乖停等紅綠燈!

這是私人土地耶!

而且私人土地發生車禍屬於民事糾紛警察不能介入喔!

既成道路要不要去查一下,

警察根本就是找理由不開單而已。
好好不要違規很難嗎?

看清標誌線很難嗎? 大家都很閒嗎?

這麼少違規護航者?

我真的不相信這些違規護航者 時時刻刻偷雞摸魚 作一些小惡之事
很多人說到違停的問題,很簡單,因為上頭根本不重視違規停車,都是嘴巴喊喊而已。
在我任職的桃園市,上個月就因為違停舉發件數超過往年,所以取消原本就不多的獎勵。
在時間有限下,還有上頭交代的其他工作,以及其他有獎勵的事,為什麼還要花時間在沒獎勵的事情上呢?
人性就是這麼自私,不要意外。
jean3760 wrote:
違規地點:內湖區成功路二段426巷(三總路口)...(恕刪)


"內湖區成功路二段426巷"的確是私人用地!

開罰的確有"爭議"!

至於該怎麼寫



jean3760 wrote:
中線車道直接右轉但...(恕刪)



檢舉
就是要碰運氣

我檢舉我鄰居的車長時間違停

這個員警說,沒紅線黃線,不算違停。

下個員警說,的確影響交通,已開單告發。

advantage wrote:
執法單位為什麼不為守法的人想呢?
日本光違規停車6個月內3次以上就會限制車輛使用,...(恕刪)


政府應該效法日本違規停車6個月內3次以上就會限制車輛使用!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777164
如果你偷開移動的話,罰金2萬日幣,建議台灣應該效法!!







qwe034222 wrote:
好好賺錢很難嗎?
做好本業很難嗎? 大家都很閒嗎?
這麼多正義達人?
我真的不相信這些正義達人 完全沒有偷雞摸魚 作一些小惡之事


好好過日子很難嗎
這麼多違規達人

愛爾羅西 wrote:
檢舉就是要碰運氣我...(恕刪)


有檢舉有機會
我家這一帶的違停狀況改善超多
走路時舒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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