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圖只是在說明因為是私人土地,以這條(未依規定車道行駛)法規來裁罰,罰單項目會有爭議
並不是說這路口完全不能用其他法規來檢舉
處理結果: 不舉發:轉彎處非屬於道路範圍,告發有爭議,不予舉發
承辦員警: xxxxxxxxxxx
連絡電話: 02-2790-0505
【違規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19/03/30 08:17
--違規地點:內湖區成功路二段426巷(三總路口)
--違規事實:其他(未依規定車道行駛)
liannfs wrote:
厲害喔那我覺得可以...(恕刪)
johnson0403 wrote:
內湖喔........嗯.....未看先猜古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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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個狀況其實檢舉轉彎車(右轉)未依規定先駛入外側車道,是可以成立的,
因為小弟有成功的經驗,而且也是在內湖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