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上國道 黃牌重機 碰撞油罐車騎士慘死

sweetmelody wrote: 國際上已開發國家看台灣笑話的,是台灣用路人(不論車種)的自私自利,不尊重別人,更不尊重法規。
而不是笑話國道禁行機車。


講的很好這個我認同,所以今天一個不懂的遵守交通規則的不尊重法規的開車,就可以爽上國道,然後機車就不可以,聰明的你看出問題了嗎?

thedog6962002 wrote:
講的很好這個我認同,所以今天一個不懂的遵守交通規則的不尊重法規的開車,就可以爽上國道,然後機車就不可以,聰明的你看出問題了嗎?


我一點都不聰明,慚愧。

看起來台灣問題是大家不想跟好的比,不在乎提升社會素質,

只要自己不吃虧,想要自己佔便宜,

所以常會要用比爛來替自己的行為「合理化(辯護)」。

這讓人了解為什麼藍綠兩黨辯護自己說「對方XX黨更爛」,

了解到在 Costco 的試吃或退貨為什麼上新聞,

台灣人的素質顯示在台灣各種道路上。



(建議找立委提案或連署公投修法吧)

sweetmelody wrote:
我一點都不聰明,慚...(恕刪)

這是在開玩笑嗎?這個議題公投不會過吧😅😅😅😅
請問~~

18歲,如果有考取汽車駕照,可不可以開車上高速公路?
風暴之影 wrote:
這是在開玩笑嗎?這...(恕刪)


一半一半啦。

但是我們應該力求做到「法律是給人遵守用的,不是參考用的」。現行法規就是現行法規。

還好我們是真正民主社會。如果大家都覺得那是惡法,我們可以修法,沒修法之前別違背。

因為法律是社會行為與道德公約數的最下限。

今天如果我決定參考但不遵守「機車禁行國道」,
明天別人可以決定參考但不遵守「持刀故意傷人」,
或官員可以決定參考但不遵守「公務員不得貪瀆或圖利他人」。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那些刑犯或貪官會覺得自己有大錯嗎?
因為他們比殺人或叛國輕微?
某個路人決定持刀傷人,每個人人身安全在那兒?
官員決定貪瀆或圖利他人,政府為民服務還是為官員自肥服務?



只是我自己也還在改進自己。
曉杯子 wrote:
請問~~

18歲,...(恕刪)

當然可以!

粉紅喵喵公主護衛長 wrote:
當然可以!...(恕刪)


所以,心智上來說~~~年齡不是問題?

那麼,問題到底是出在哪?



以前~~台北南京東路到底是接麥帥公路【台灣第1條高速公路】~~~基隆!!!

我記得很小的時候,被爸爸載過,不小心騎上去了!!!

我:【爸爸,怎麼辦?高速公路耶!!】
爸爸說:【啊~~騎都騎上來了,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騎到基隆去,如何?】
我:【好啊!!!】

當年,沒錯的話,我記得~~我應該是3歲!!!
我3歲時~~~我覺得爸爸誤闖高速公路~~~無所謂!!!

現在~~

我快30歲了...我連開車,都覺得上高速公路都很危險!!!

為什麼?

時代不一樣了!!!

車子變多了....危險的因子也多了!!!
曉杯子 wrote:
我3歲時~~~我覺得...(恕刪)

大約距今17年前 我騎著三冠王 由安坑 上 景美下 遇到 大卡車 他看著我 我看著他 笑了笑 他也示意我 往前 加速 不要怕 我就下去了 但是我有生以來 感到 無比的恐怖 應該就那一次了 我在 一台時速90的大卡前面 死命的飆 祈求這一切快點結束 我要回家 就這樣.好佳在 我活下來了 哈哈 風壓真的不小 好怕摔車
sweetmelody wrote:



我一點都不聰明...(恕刪)

是要連署什麼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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