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上國道 黃牌重機 碰撞油罐車騎士慘死


roger1012 wrote:
今日新聞~(國道三...(恕刪)


整篇看到重點只有「違規」兩個字
既然是違規那就沒什麼好討論的
今天是還好自撞沒有波及他人
不然被波及到的人真的是蠻衰的
這已經無關重機上不上國道了
而是在於就算法條定律再清楚
或者是針對相關規定是否能夠修的更方便兩方族群
總會有無法遵守規則的人存在
影響到其他用路人或是駕車者的權益
MT-10 wrote:
所以我特別把"路權"框起來,這個"路權"不是有沒有行使的權利
如這位RIP黃牌,你不能從後追撞他、逼他車、拔他鑰匙...等等侵犯他的"路權"


你所列的那些行為,
1. 不在你針對我的原文範圍。
2. 本次不幸沒有發生那些行為。
3. 即使假設別案發生那些行為
(顯然必須是他人主動採取行動追撞,逼車、拔鑰匙),
這些行為仍然和路權無關。

因為那些行為是,施加者涉嫌脅迫控制人身自由,
涉嫌危害侵犯人身安全,乃至涉嫌侵占財產。

這些我可能認為全是刑法。

所以我依舊認為,本次不幸之機車駕駛沒有路權。

sweetmelody wrote:
1.高速公路並非一般平面道路,有額外管理條例(交通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2. 汽機車是否可以無責,不是依據車種(汽車,機車,大貨車)分類而已,
而是依據事發地點(道路),及所適用的法條來決定。

你的問句,沒有單一 YES 或 NO 這種以偏蓋全的答案。
...(恕刪)

1.交通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下。
快速公路就是紅盾牌,穿過新店與板橋市區的台64就是,機車騎上去會怎麼樣?就是跟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一樣,只是罰3000而已。

2.注意車前路況是駕駛的義務,如果你在快速公路或高速公路上看到前方有一台小機車,因為主張這非一般道路,所以小機車不能聲明擁有路權,可以撞上去沒責任嘛?因為翻不到有哪一條法規說依據事發地點所以可以免除注意車前路況的義務。

tayajason wrote:

讚!這個格調好!修養也超好的!

在網路隨便亂罵人才會凸顯你很厲害!很秋!

十台車同速度撞油灌車能下庄的有多少

十台重機同速度撞油罐車能下庄的有多少

重機真的很安全的喔!

讚!格調好好!..(恕刪)



忘了跟你說,那段話是486團長寫的,身為鄉民,我只會照樣造句
風暴之影 wrote:
.....
汽車的錶好像就是準的吧?機車打8折?

都一樣,
快樂表。

要準確的話,
用〝GPS 時速表〞最準。
一個不公不義的政府,養出了一堆沒有是非正義的用路人,在外行走比的是板金厚度,比的是拳頭大小。
機車上國道整體還是比平面道路安全

平面道路的變數與突發狀況遠比國道多太多

拿這個個案出來來就講危險的話

我看飛機也不用飛了
這是一個二輪族群豬隊友的故事

無照騎車:豬隊友

沒車跟別人借: 豬隊友

借來車亂操不心疼:豬隊友

不熟性能車禍:豬隊友

白目上國道爽一下:豬隊友

死翹翹:豬隊友

這完全是一個重機負面新聞集大成

無論從法律人品智商來看都是負面教材


hjfrank wrote:
都一樣,快樂表。要...(恕刪)

請問是因為新款汽車的關係嗎,我家是20年老仙草,我用GPS看速度和表一樣(因為這樣才相信GPS準的....),是不是老車用的表是準的??
YIYI92 wrote:
機車上國道整體還是比...(恕刪)

表面上似乎高速公路較安全,然而,一旦事故,致死率很高也!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