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1012 wrote:
今日新聞~(國道三...(恕刪)
整篇看到重點只有「違規」兩個字
既然是違規那就沒什麼好討論的
今天是還好自撞沒有波及他人
不然被波及到的人真的是蠻衰的
這已經無關重機上不上國道了
而是在於就算法條定律再清楚
或者是針對相關規定是否能夠修的更方便兩方族群
總會有無法遵守規則的人存在
影響到其他用路人或是駕車者的權益
sweetmelody wrote:
1.高速公路並非一般平面道路,有額外管理條例(交通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2. 汽機車是否可以無責,不是依據車種(汽車,機車,大貨車)分類而已,
而是依據事發地點(道路),及所適用的法條來決定。
你的問句,沒有單一 YES 或 NO 這種以偏蓋全的答案。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