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現在大部分台灣人,對於行人實在很不禮讓,尤其針對正在行進間滑手機的行人更是如此!!這大概是路權的觀念差異所導致吧!!這需要漫長的時間去進步了!!
https://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90722
berglai wrote:
公車都開的又兇有猛,...(恕刪)
就不要再「邏輯謬誤」了。
每次看到只會怪路人低頭滑手機的言論就暈倒。
不管他今天有沒有滑手機,只要他在斑馬線上走、你是車子,就不會改變你要讓他的事實。
你會看他不爽,只是顯示你對路權概念的無知。
有本事來歐盟如此的開車再罵人走路滑手機,我們看看你會收到多少罰單。
本人開車以來每次都會禮讓行人,從來沒有因此延遲到達目的地。
萬一今天他是身心障礙者或視障者?他們比低頭族更脆弱。
和邏輯不通的人理論就好像對一個智商低卻愛生氣的人說話,怎麼解釋都沒用的感覺。
最後:
「在擁擠的市區轉彎時減速有這麼難嗎?
轉彎時減速有這麼難嗎?
轉彎時減速有這麼難嗎?」
undefined在市區轉彎時不減速停看,藐視行人權益,一到山路彎道單挑又技術不好、好怕怕,在彎中煞車燈狂亮,這就是歹丸駕駛人的素質啦。
Sammama wrote:你連別人的意思都沒...(恕刪)
真的忍無可忍才發文的
理論不就是有些人過馬路不好好過,只顧著滑手機而不看左右來車嗎?
重點是 不應該 「過度的強調行人注意車子的主動責任」
(諸如馬路如虎口、遠離大車、別用生命捍衛路權)
而是應該強調 「車在轉彎前,應減速甚至停止,並待行人通過後再啟動」
一事歸一事
當大家在罵車子不讓人時,用「行人自己不也沒做好,滑手機而造成很多事故嗎?」的論點來反駁
是偷換主題,反向檢討行人的責任。
闖紅燈、不走行人穿越道的另當別論,但人家今天在斑馬線上,你管他怎麼走,你就是要讓
今天他在斑馬線上要一邊唱歌、喝飲料、跳舞還是滑手機,只要他是綠燈,你就要讓。
他要這樣導致到紅燈了還沒過完,那是屬於他的責任,此時你再去撞到他,是你有理。
A:你怎麼偷我的東西?我要報警
B:你自己還不是偷過東西
B說的並不影響「A偷東西」的正當/錯誤性。
是車子讓人,不是人去讓車。
請問在日本大家過馬路會需要緊張的左右看,還是輕鬆地大步向前?
這不就是最好的證明?
待過16個國家,唯一在台灣和菲律賓過馬路時需要提心吊膽。
我理解台灣地狹人稠、行人應該快速通過才不會造成擁塞,
但 車子讓不讓人和 行人過馬路有沒有滑手機 是兩回事,
在法理上,不管行人有沒有低頭過馬路,車子都該讓,請問這樣有問題嗎?
我懂看不守規矩的行人不爽的心情,因為我也是,但是我再怎麼不爽也不會檢討斑馬線上合法過馬路的行人。因為不會因為他們慢慢嘻笑過馬路,我不禮讓他們這件事就變成對的。
行人不要白目很重要,但是以我的觀察
不懂的禮讓的車子才是造成行人穿越道上事故的大宗原因。
請問還有問題嗎?
台灣真的是不錯的地方,但是以他的潛力國民素質還可以更好,這樣就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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