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燄赤子 wrote:
酒駕、超速、還無照,一堆酸民覺得他都不用負責
這邏輯很簡單
因為這些事這些酸民都有可能會犯
所以他們才會支持一碼歸一碼
亦如同那些立法的官員
如果像美國那樣無照要負全責
你看有多少人敢無照上路?
因為不管你再怎麼規矩駕駛,還是會有三寶來撞你
但你無照,你就要自己塗牛屎外加賠償別人
所以他們喜歡講
"若你知道對方無照,那不就能故意去撞他,要他賠?"
問題是
若大家都守法無照都不敢上路,你撞得到無照的嗎?
而且還有一點很重要就是,並不是你負全責對方就不用賠你
或是對方負全責你就不用賠對方
法律規定一方有受傷,另一方的強制險就必須出險賠對方的體傷
但樓主你的案子你太太是開車,被機車撞比較難受傷
我曾經騎機車去撞到汽車
我超速且全責所以我車損自己塗牛屎
但我騎機車難免受傷,所以對方強制險賠我體傷,我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車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