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無照+超速,為什麼還要上路換現金?

廢話一卡車 wrote:
機車騎士有反應,剎車,左切! 睜大你的眼睛!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規範行車的先後次序,
遵守有這麼困難嗎? 每個人一天都會直行與轉彎多次,
你與你的朋友不會禮讓,請不要開車出門,會被罵三寶。
曾經有朋友問我,那是不是我以後開車就一直往前衝,都不用管,或是只能往前開,都不要轉彎,當下我也無語,
看來你朋友問題很大,你也不小。
...(恕刪)


如果機車沒反應剎車左切
那就是已經醉茫茫了
酒駕,無照外加超速
基本上即使無酒駕及有駕照
超速出事的風險一樣大
樓上也有人講了
酒精會降低你的反應速度
而駕駛速度越快你的反應就必須要越快,越集中
聽說酒測的標準又要下修了
知道為什麼嗎?
不就是仍有人認為只喝一點酒不會影響他的反應速度不是嗎?
問題是每個人都是如此嗎?
超速,風險增加
酒駕,降低反應速度
無照,基本就是沒有權利上路
樓主的案子是樓主不想麻煩上法院直接花錢了事
上法院法官是不是也判7:3那就不一定咧
我想要引用youtube下方的留言.

建議修改標題:
對向汽車成功被我們逼停 沒想到機車不停 不禮讓轉彎車撞上來
廢話一卡車 wrote:
機車騎士有反應,剎車...(恕刪)


就是有你們這種,看文章喜歡斷章取義的,社會才會那麼亂

1.喝了酒到一定程度,本來就會影響判斷力,更何況還無照,行車能力本來就有問題
2.我也沒說直行車不用禮讓轉彎車,我也沒說樓主太太沒錯

重點在於,明明雙方都有錯,為何結果是樓主賠五萬,對方不用賠,這已經變成是一種不合理的認知,連上調解委員會也是如此,跟三寶的行為真的不相上下

最後,我跟我朋友都有駕照,可以上路,不勞您費心
jwe123 wrote:
當下的影片機車只是...(恕刪)

真的啊……
機車是超速啊
但影片也很清楚啊
汽車直接一氣呵成的左轉
有注意對向車的話
一定就發現對向騎士急駛而來
frogghoul wrote:
那我很想問轉彎車為何不遵守規定禮讓直行車?只會要求別人要遵守交通規則,自己卻不遵守交通規則也太⋯,而道路會塞是臺灣規劃有問題導致的,跟左轉車毫無關係與鮮少人知道,在什麼情況下右轉車要禮讓左轉車先行。)


請問我哪一句話講,轉彎車不用遵守規定禮讓直行車?我的回文很明確的說,雙方都有錯

問題是比例原則,這樣合理嗎?

如果大家都能遵守交通規則,交通就不會那麼亂,台灣不只道路規畫有問題,在車禍的判斷上也有不少的討論空間,光是樓主這個案例,能討論的空間就不小

個人認為酒駕以及無照,除了相關罰則之外,本來就要列入車禍歸責的考量裡,我前面的留言就有提到

一台未禮讓直行車,一台超速,以現行法律,肇責比例7:3算合理

但是酒駕與無照駕駛這兩項,都代表,不能正常行駛於道路上,因此肇責應該要增加,例如變成5:5或是3:7才對,而不是只是開罰單,違規與發生車禍本來就要分開來看
酒駕是酒駕
會被罰酒駕的錢
肇責是肇責

為什麼要混為一談?

假如你是肇責低的一方
你還會在意這個?
不是嘛
但現在你那方是肇責高的
所以才想要抓其他東西出來扯

雖然我知道你很想要大家站在你那一方
但只能說抱歉了
Deoxyribose wrote:
如果那酒駕的無照的不上路, 樓主家人就不會與之碰撞
即便樓主家人是個三寶


我"從頭到尾沒有要降低酒駕應負的責任,只是認為未禮讓直行車行為也要有應有的懲罰"
既然你心中的法律想讓樓主的家人當個"幸運的三寶"(因碰上的是酒駕而無肇責),那我也沒啥好說的,反正那是你心裡的那把尺
但如別樓所講,每天因三寶駕駛行為造成傷亡的人數並不少於酒駕,甚至更多
只能祝你行車平安了


Deoxyribose wrote:
你不敢抬槓酒駕罰則的輕重,實質上是你無法反駁此因果
因為酒駕及無照罰則的輕重,是會影響肇事的因果的


我有"不敢"抬槓酒駕罰則輕重嗎? 我是同樣認為酒駕罰則太輕,所以沒甚麼好爭辯的? 不要自己隨便腦補


Deoxyribose wrote:
因為你說我在淡化對方的肇責啊~~
請問我每一次回文哪一句在淡化對方的肇責?


Deoxyribose wrote:
在國外之所以無照會被判全責
可以說就是因為無照被認為是一種故意行為
所以無論另一方有多少過失自己都須負全責


你從頭到尾不是都說酒駕無路權,所以須負全責?
都要對方都負全責了,那未禮讓直行車這邊還需要負甚麼責?

這樣不是在淡化未禮讓的肇責? (不只是淡化,而是完全排除)
不然你怎麼沒有回應你認為肇責比例是多少?


Deoxyribose wrote:
而若任一方有故意的成份在,則其過失就無法成立
你覺得還要繼續爭論過失誰大誰小,肇責誰大誰小嗎?


故意酒駕跟故意碰撞請先分清楚
故意酒駕沒有爭議,但是實際意外發生的碰撞如何證明故意?
由樓主提供的行車紀錄器,酒駕車的行車動向看不出有故意意圖 (他有提早剎車)

為了避免你隨便扣帽子,我要在強調一次
我沒有要降低酒駕應負的責任,只是認為未禮讓直行車行為也要有應有的懲罰


Deoxyribose wrote:
何謂大範圍的因果論?
因果就因果還分大小範圍?
你說不應該就不應該?


依你的論點,紐倫堡大審的戰犯把罪刑都推給希特勒和最初始發動戰爭的幾個頭頭就好啦
沒有先發起不該被發起的戰爭,後續哪有機會在戰爭中犯下罪刑?
不用追究戰爭中各項責任啦


Deoxyribose wrote:
很抱歉,在下自小到大滴酒不沾,因為對我而言酒很難喝,對酒精有厭惡感
比啤酒酒精高的完全不入口包括葡萄紅酒,啤酒也是苦得很難喝,喝酒不如喝水
你要跟我比?


都知道酒難喝了還說自己滴酒不沾...

我只就你隨便懷疑我而回覆而已,有詢問你的飲酒狀況? 和你比誰酒喝得少嗎? 何必自己幻想出一個無謂的比較關係?
這麼愛比你要不要去百貨公司跟小朋友排隊比戰鬥陀螺




gonwu wrote:
但是酒駕與無照駕駛這兩項,都代表,不能正常行駛於道路上,因此肇責應該要增加,例如變成5:5或是3:7才對,而不是只是開罰單,違規與發生車禍本來就要分開來看...(恕刪)


機車酒駕已經開一張罰單9萬了... 無照也另外開一張罰單了,對!普羅大眾都認為這罰責太輕。
但這就是現行法律酒駕無照的罰責,所以社會大眾才會要求立委豬公付諸行動修法嚴懲。
但是請注意,大眾針對的是酒駕之後肇事,導致不可逆的局面,才給與重罰甚至依故意殺人罪認定。

強行左轉的人撞到直行車有駕照無酒駕但超速的人,罰責7:3,因為左轉未禮讓比直行超速可惡。
再著就影片上來看,跟本無法舉證直行者有無駕照、酒駕,超速。(用眼睛判定超速?)
但是今天因為"事後"才知道直行車是無駕照有酒駕,所以罰責應該改為3:7,
因為撞到的是酒駕無照者,所以左轉未禮讓的變成比較不可惡了?? 改這樣判比較合理??

別忘了,酒駕無照者已經先吃了兩張罰單之後,接下來才是衡量路權罰責!!
說白話點左轉未禮讓直行車是即定的事實,今天就算是正常騎士遇到這種轉法,也是九死一生。
酒駕無照那是後來的事了,是因為騎士喝酒無照才導致夫人開車強行左轉未禮讓的嗎??
沒有強行左轉沒有車禍,讓直行車剎車是三寶行為。

在我看來那個酒駕的駕駛行為很正常,沒有不能駕駛車輛的樣子,

有駕照的三寶造成車禍死亡人數29倍於酒駕,超可惡的! 結案。


還有被媒體洗腦的人別再痛恨酒駕,酒駕沒你想像的可惡,


是被酒測器廠商買通的媒體與政府渲染出來,

清醒吧! 別再被操弄了~愚民。

有駕照的三寶造成車禍死亡人數29倍於酒駕,超可惡的!

檔車新手 wrote:
個人主見:
"有無駕照"應該是追究責任的最高優先權,
其次是"酒駕"為第2追究責任的最高優先權
第3才是道權優先權(直行車優先...綠燈優先..等等)

大家討論的卻是以"道路使用優先權"為判肇責最高優先條件

今天"法律層級"卻輸給"道路交通規則" (法律規定的很重要,很重要,(我不講3遍,聰明的就懂)(恕刪)


那條法律規定無照與酒價不能上路?

就匹夫了解都規範於交通處罰條例。

請只教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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