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羽鳶 wrote:開車在閃燈號誌,我...(恕刪) 多是你在講地當然是說自己有利的一方不足採信1 行車紀錄器 調出來看一下2 現場有肇事紀錄筆錄3 後續讓保險公司代位求償4 對方有保 沒保與你何干呢?5 當下應該[握握手];通知[新東京]保險公司人員到場幫忙處理你沒看電視廣告嗎?6 以後先搜尋以前別人肇事如何處理你再來發問不遲7 你沒保險也沒行車紀錄這就是你的問題了路邊該有攝影紀錄吧!~~[調閱一下]就知道你 紅燈右轉了
紫羽鳶 wrote:如果照你這樣說妳,...(恕刪) 時速不到20,你確定你一秒可以完全離開轉彎路口嗎?一秒內要從沒車變成有車突然出現,道路有彎道嗎?有任何障礙物影響您判斷有沒有車嗎?這些事情不是用講的就可以,還需要證據,沒影片,網友怎麼給您建議?
不用太多話就是你的問題,結案.這神奇的小島,在交通事故的民事損害賠償方面,應該採用絕對路權制才對.才不會一天到晚下車第一件事就是說對方速度很快啥毀的~ 快慢根本對交通事故發生與否沒影響好嗎你不侵犯別人的路權,除非人家失控來撞你,不然根本不可能撞到
紫羽鳶 wrote:如果照你這樣說妳,那麼主幹道的人就可以橫衝直撞囉,因為都是支線的錯,我開車按規矩停車確認完,再開車就是錯囉。 有車就有車沒車就沒車+1...車不會憑空出現也不會瞬間移動太多人所謂的沒車不是沒車....是完全不會估算對方車速到你的路口要多久我常常都遇到支線道要轉進主線的寶哥...都是他認為地沒車是距離他30-50公尺內沒車就算沒車....管你開多少我想轉你就是要停另外你說你撞到的是他的後輪(所以算你撞他)...加上你是支線道(支線道撞幹線道的車)我只能說你輸的機率太大了你講得沒錯支線道就乖乖地讓幹線道橫衝直撞就對了...除非你錢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