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實名檢舉嗎?通通交給我來具名附身份証號檢舉!


soziohall wrote:
感謝大大回文orz
我也是認為如此啊
但那位阿SIR說要照片上有日期!大哭
我發現 不同縣市說的都有點小出路。

還有重點:
要七日內檢舉
要多拍幾張違規停車,有時間序,否則難以證明是否對方仍在開車中。...(恕刪)


照片上沒日期的要有EXIF資訊

哪個分局不接受EXIF資訊的,請報告給警政署

樓主贊 !!

謝謝你對交通的付出,

實在感謝。

農地違建鐵皮屋工廠你可以處理嗎?
您太看得起我了,
我只能幫忙上傳交通違規喔~

啊昌 wrote:
農地違建鐵皮屋工廠...(恕刪)
Johnny_depp wrote:
中壢沒差啦,住中壢的人也不太會管違停,警察可能都不管了...民風啦

若是在北市定點小區這種,偶每天出門遇到公車停等區違停就花2-3分鐘拍照上傳,我等公車至少約3-5分鐘 (現在有公車APP)

同一台車可能可以連續拍10-20次,之後就消失了

哈哈

偶每天搭公車看不到違停就是舒服啊

(恕刪)



中壢沒差...台北就檢舉===>兩套標準...這不是真的正義吧


每天搭公司看不到違停...只想到自己??

公車才是交通亂源...那麼大一台切來切去...我懶得說了!有感覺的自然認同.

怎麼只檢舉臨停....


警察會去查, 身分證跟姓名是不是同一個人,不是的話他就不會兼具
PONTIAC 47 wrote:



但你亂寫王小明...(恕刪)
james8985 wrote:
中壢沒差...台北就檢舉===>兩套標準...這不是真的正義吧


每天搭公司看不到違停...只想到自己??

公車才是交通亂源...那麼大一台切來切去...我懶得說了!有感覺的自然認同.

怎麼只檢舉臨停....


最常見的類比謬誤來了

上面就是最基本也最常見的謬誤

十個網路嘴砲有九個會這樣用....



公車亂切 跟 公車停等區違停 差了幾萬公里遠? 哈哈
三寶爸爸 wrote:
警察會去查, 身分證跟姓名是不是同一個人,不是的話他就不會兼具


台北市不會查,現在程序也不用查,查這個無關違規事實判別,除非要到法庭

警察還用我留的真實手機號碼打給我,但稱呼偶所留別名

別吵,

學習地政與國稅局等單位的做法,利用自然人憑證,刷一下就進去檢舉,連姓名/電話/字號/地址通通不用填,只需勾選違規項目+勾選違規時間+勾選違規地址+上傳檔案,然後適時補上說明即可(可免填),這樣檢舉迅速又方便....就是(逼)一下即可@@

日後身份証改版,就直接(逼)一下身分證,連帳密都不用填寫...
我家小妞蛀牙了~
當然要實名檢舉
到時要打行政訴訟也好請檢舉人出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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