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ody58 wrote:
放網上要確定有人會去檢舉。...(恕刪)
如果放在網路上,註明 麻煩[實名檢舉者]檢舉之~~~謝謝!!!
請問~這樣有違法嗎? 檢舉案件可以成立嗎?
james8985 wrote:
什麼誤謬...事實就是這樣!
台北市公車有專用道但還是任意切換行駛道路,沒有嗎?
原本直行它那麼大台就在路口迴轉..大家都要超他車不會誇線或壓線造成違規嗎?
J wrote:
公車亂切 跟 公車停等區違停 的關係?
james8985 wrote:
你們在這講是沒關係,不要覺得你們這樣所有人都認同...公投一次就知道了!
講的自己很屌很正義...真的正義就不會柿子挑軟的吃!
~
Johnny_depp wrote:
跟正義無關好嗎
偶檢舉偶家旁邊公車停等區違停就是一個理由,無聊沒事做....
躲在"無聊"這個大旗底下....哈哈
james8985 wrote:
很多東西你有路見不平而去檢舉嗎?遇到黑道,地方路霸...你也縮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