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實名檢舉嗎?通通交給我來具名附身份証號檢舉!

謝謝 ...
zzz
zzz
furskudryashov wrote:
越想越生氣!交通違...(恕刪)
CAUSES wrote:
我,住在中壢
因為做生意,天天並排,違停,違規迴轉


中壢沒差啦,住中壢的人也不太會管違停,警察可能都不管了...民風啦

若是在北市定點小區這種,偶每天出門遇到公車停等區違停就花2-3分鐘拍照上傳,我等公車至少約3-5分鐘 (現在有公車APP)
同一台車可能可以連續拍10-20次,之後就消失了

哈哈

偶每天搭公車看不到違停就是舒服啊

感謝樓主的仗義,不過現在檢舉丟單本來就是實名制阿
沒有甚麼敢不敢,紅線個人看心情拍,併排我一定丟單
asps946701 wrote:
隨便填不太好吧我都實...(恕刪)

之前有警察不小心(或故意?)把檢舉人的個資寫在罰單上,寄給違規者...
萬一違規者是個瘋子或黑道亡命之徒,去找檢舉人報復?

為交通安全盡一份心力的同時,也要懂得保護自己
尤其是部分台灣人的道德素養,違規還理直氣壯...

Justice.late wrote:
之前有警察不小心(...(恕刪)

放心啦,你就算不檢舉在路上也可能遇到你說的那種人
想太多沒啥意義,該填的填一填給他去領罰單卡實在
james8985 wrote:
RE:他只需針對檢舉他的人就好....打1萬次做什麼??您的邏輯?
話說我還比較想跟隨您出門...跟拍您的日常...是否真的您都不會違規!
好好奇生活在台灣不會違規的神人!

你放心,他肯定不會回覆你的要求,不敢正面對決,不敢讓大家來檢視他的所有日常違規!
口口聲聲說檢舉交通違規來捍衛所有人的安全,然後發文消費往生者!
那我也倒想看看他家住宅與周邊鄰居是不是連消防/招牌/騎樓違規都沒有,還是他眼中只有交通違規才會危害大家安全,住宅違規或其他違規都不影響大眾安全,例如住宅違建與火災之間的關係...!?

5D3 wrote:
現在檢舉不都是實名...(恕刪)


但你亂寫王小明也可以

02933 wrote:
我一向都是具名檢舉...(恕刪)


但你亂寫王小明也可以
PONTIAC 47 wrote:



但你亂寫王小明...(恕刪)

每一個都嗆自己是實名
實際上每個都填王小明
我覺得的實名制很好阿~
自己做了什麼~自己承擔~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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