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開始刁難民眾舉發了嗎? (6/20 更新)


lsr1017 wrote:

在路上三寶車一堆, 怎麼都沒有看到魔人來檢舉? 這才是最危險的...
反而花大把時間在靜止不動的車輛上... 我知道, 技術不好... 不怪...


違停就是影響當地居民最基本的通行權利

嬰兒車
老人
媽媽騎腳踏車載小孩閃併排違停
輪椅族
大人帶小孩
公車族

光違停就檢舉不完啦..... 誰管他動態車輛啊...
lsr1017 wrote:
在路上三寶車一堆, 怎麼都沒有看到魔人來檢舉?...(恕刪)

不是不想檢舉,是因為實務上舉證相對困難,

比如說遠遠看到前方三寶逆向、左右飄移、鬼之切入、無敵大迴轉,

但偏偏距離遠角度差車牌拍不清楚,

另外龜車要如何舉證他龜? 肉眼測速如何舉證超速?



忍不住想問
為何要去檢舉啊?
除非很惡質的違規才會想檢舉
朋友機車轉彎忘記打方向燈也被罰了900
難怪台灣殺人分屍案真多

檢舉的小心不要遇到那些被檢舉到抓狂的人

案件一
寫門牌沒錯 XX路XX號前

案件二
1.
英文字 最後一字
Y? V? W?
2.
應該是指 前輪是否也在紅線範圍內
因為你的照片
只看到車屁股懸空於紅線上方
後輪紅線內?前輪?
警察要看的是現場實際狀況

因為 照片也是要寄給車主看的>>重點之一
Luke010224 wrote:
最近舉發一台對向...(恕刪)


三流國家,因為有三流警察,還有三流刁民在挺,

台灣再三十年還是一樣爛

Luke010224 wrote:
最近舉發一台對向搶...(恕刪)

最討厭這種自以正義的檢舉魔人
看到這串一堆人的言論就可以理解為何台灣交通這麼亂了,

有人願意為了交通秩序花時間精神做志工,

還要被一堆違規魔人咀咒,看得我精神都來了,

決定馬上去拿車上的行車紀錄器,

把這幾天錄到的轉彎未打方向燈、未遵照道路指示路線行駛、
跨越雙白線車道、雙黃線迴轉、併排停車(正好開車門).....

花個一小時來送件好了 ......
wwwmo wrote:
檢舉的小心不要遇到那些被檢舉到抓狂的人...(恕刪)

說實在檢舉要弄舉證資料很耗時間,

我一年檢舉不到50件都覺得累了,

真心佩服那種可以半年幾千件的,

像我這種懶人要不是被剪線插隊或違停擋路也懶得花時間搞,

但衝著你這句話,讓我晚上突然有動力來檢舉幾件,

看人抓狂94爽。

推30樓觀念

什麼將心比心、互相方便是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嗎?

假使今天違規魔人因為尿急貪圖方便違停造成他人車輛視線死角,導致意外傷亡會負責嗎?還是尿完舒爽了拍拍屁股不關已事走人?

今天如果是我違規被檢舉也是摸摸鼻子認了啊
敢違規被檢舉只是剛好而已,什麼叫作檢舉人太閒?

改善社會不良風氣,從小細節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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