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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爺開車時,被一輛亂入的Volvo擊沉了(21頁更新對方車輛受損照)


傲笑憐 wrote:
幾年前,一個汽車駕駛撞死了一個闖紅燈的騎腳踏車老伯

很不幸,法官就是由行車紀錄器判斷,駕駛"應該"有看到闖紅燈的腳踏車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負次要責任

又不是我撞的,也不是我被撞,更不是我判的

你幫不幫我又如何

沒上過法院打肇事官司的,才是真正鍵盤車手阿...(恕刪)




你說的這件,不要拿著地方法院的判決就來說嘴
看看高等法院,最高法院是怎麼判的.....
=======================================
板橋地方法院先是判有罪10個月



被告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改判無罪




換檢察官不服,上訴最高法院,結果駁回,無罪確定




說你有打過肇事官司,可以再唬爛一點
許多年前,或許很多法官便宜行事,都拿應注意未注意在當擋箭牌
但是近幾年的判例,只要是按燈號行進的
都會依信賴保護原則判決無罪
fortra7810 wrote:
你說的這件,不要拿...(恕刪)


那篇被告勝訴的主因是

兩車已相當接近並無任何反應時間供被告閃避,則在於報告發現後立即煞車並轉左偏,已盡力採取相對應知適當措置,其並無能注意而不注意情形,誒只是出突然無法避免之情事

再對照樓主的影片,VOLVO違規是事實,但假如 樓主的爺爺被列入 次要肇因為因注意而未注意,那是否有採取煞車與閃避,將會影響到判決結果,與賠償比例問題
太喜歡這輟鳥毛了~

關鍵時刻就是要歪腰一下~

影片我看起來這阿公一點肇責都沒有~

因為老人家開車也沒超速~

對向車道的車都早已在紅燈停止線前停止恭候阿公左轉了~

只有這開volvo路上坦克的雞腿寶,看到左轉箭頭在亮紅燈的右側就轉下去~
(自以為所有在她左邊車道的要看"紅燈"停止,右邊車道的她就可以直接看"左轉箭頭"轉下去..)

這比較像是台中式轉法~ (台灣大道不就是很多紅燈時反而是慢車道左轉)

所以,阿公只要是沒有超速,我認為就是0肇責,可以換新車了~

換台volvo小車好了~

ps:通常行車紀錄器看到的影像速度感,都是比實際車速來得快的,所以對照撞擊前路旁阿婆摩托車速,我覺得開很慢了~

神咲 七海 wrote:
那篇被告勝訴的主因是

兩車已相當接近並無任何反應時間供被告閃避,則在於報告發現後立即煞車並轉左偏,已盡力採取相對應知適當措置,其並無能注意而不注意情形,誒只是出突然無法避免之情事

再對照樓主的影片,假如 樓主的爺爺被列入 次要肇因為因注意而未注意,那是否有採取煞車與閃避,將會影響到判決結果

你可以告訴我

綠燈走斑馬線過馬路被違規右轉的車輛撞

被撞的人是否有煞車與閃避,是否應注意而未注意
不好意思,卡個位置看某些人鬧笑話....

fortra7810 wrote:
你說的這件,不要拿著地方法院的判決就來說嘴
看看高等法院,最高法院是怎麼判的.....
=======================================
板橋地方法院先是判有罪10個月
...(恕刪)


不過,這也說明"應注意未注意"的惡法問題,一審還是判有罪阿

假如被告就認命的不再上訴呢? 或是被告上訴又遇到同一類的法官?

沒有任何肇責卻還是要負上刑責的機會還是存在

只能要無辜的被告不斷上訴,還要運氣好遇到明理的法官才能全身而退

只要這條惡法不消失,在未來依然有相當比例的無辜駕駛會被判刑

不過在腦殘廢物交通部的交通規則下,這條惡法應該很難被拿掉
記錄一下,希望樓主可以分享最後肇責怎麼判定。
哇洗阿鴻 wrote:
記錄一下,希望樓主可以分享最後肇責怎麼判定。


會陸續更新,謝謝~
附帶一提,對方態度不錯,保險方也有積極聯絡我方。

以下為對方車輛的"撞"況: 點圖皆可放大
對方車輛的"初步估算"維修單,也有超過20萬。
前保桿並非是拆下來的,因為還沒開始維修,
是現場掉落處撿回車廠的。









不知道有什麼好吵的。

車頭撞車側。從兩個車道外來的,基本上就排除應注意和未注意車前狀況了。

怎麼樣都找不到樓主爺爺有任何一點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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