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monTea Chen wrote:其實我很好奇一件事,...(恕刪) 不用緊張,也要到有檢察官正式起訴再來緊張...第一關都還沒來,放寬心..還是擔心,那這幾天去詢問法律專業人員詢問..別自己嚇自己..多多瞭解相關法令也能多學一點
我覺得是否算毀謗,這是有法律程序要走得也不是說,這個外國人說要告,就能告成立的,你們兩肇要走到上法院,那是有彼此的攻防的。建議你要問的是法律問題,現在網路上有很多免費的法律諮詢,你可以自行上網google尋找通常律師、心裡專家或專業的諮商師,都不會上論壇。因為他們沒有時間。所以如果樓主要找專家,請另外google尋找&諮詢因為論壇上的任何人,都不是檢察官、不是律師、也不是法官,我們無法跟妳確認,你的行為,是否成立對方所說的毀謗或傷害罪法律是就事論事的,但法律也是拿來給懂法律的人,攻擊人或保護自己的我是有找到一篇文章可以給樓主參考但是詳細到底妳跟外國人之間,要如何去在法律上爭取檢察官語法官認知的對與錯。是你自己必須努力去確認的https://www.rclaw.com.tw/post-235-8854其實要告毀謗、傷害或公然侮辱,這些都是有程序的。建議還是找專家,現在律師比以前多很多,所以要找免費的法律諮詢其實不難或者我記得區公所也有提供相關的法律諮詢服務,詳細要問各區的區公所。選擇權在自己
樓主都說 「為他付出金錢和物質生活上的需求,直到他對很多人都說愛他、都說要交往,還到處跟不同人發生性關係的事情被我發現了,我才知道他的為人」花心同時跟多位交往,還可以算是私德範圍,但是騙錢就應該不在私德範圍。 tsaichan wrote:這種說法,在法...(恕刪)
LemonTea Chen wrote:不好意思,第一次碰...(恕刪) 你這樣作對那個老外是不會有什麼影響他告你也告不成像我有外國臉盲的人,每個老外看在我眼裡都是一個樣所以,他一樣還是能在繼續找下一個目標至於妳做這些還是在自己的個版我覺得對妳自己影響比較大吧只能怪你自己視人不清感情這種事沒有發生命案就沒有對錯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