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efourier wrote:
想不到討論這麼踴躍...(恕刪)
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原來認為需付保管費的人就是酸民?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難怪人家會說,「有功無賞,打破要賠」少管閒事。
既然po文上來,不就是希望網友提出意見供參考嗎?
如果已有定見,何必多此一舉,浪費網友的時間。
你以為主張應付保管費的人,都是吃飽太閒嗎?
renefourier wrote:
今天我來不是來討拍~而是問是否有維權的方式
大家的重點都放在停車不用錢~與我怕繳錢~而都沒有放在沒有告知他開多少就算多少?
如果今天這些酸民自己是受害者時再來談吧
等你是受害者~你自己何時可以出院何時可以步行都不知道時
請這些神算子自己來告訴車廠你會停多久
我們家有三個人受傷~還有兩個小朋友~家人自己也有工作~父母七八十歲
全部累的東倒西歪~你覺得家人還有力氣先幫你處理車輛?你能不能活命都不知道~還先去弄車?
再者~我今天不是沒有車位停~也不是不願意付鑑價費與保管費
而是原廠連要修車了~都不告知車主~各位還覺得這樣的車廠好棒棒?
說穿了~我的車幾乎全毀~而且是17年款~修下去至少可以賺個10~20萬
如今我不修~肥羊沒了~找名目收錢
這我也知道~
我也問過保險理賠公司~他說:車廠的確可以主張收費,但如果沒有契約與事先告知
在法律上他完全站不住腳
今天我也確認了這件事~收這些費用是陋習~我也確認是違法
這麼多人還在為違法的事辯解?也讓我大開眼界
難怪車廠宰顧客~大家也只能笑哈哈
大家都只幫原廠想~有幾個幫車主想?
不過我也不訝異~我停在停車格內被開車開到恍神的駕駛撞~幾乎要家破人亡~生平第一次上電視新聞
還有人在網路新聞留言說我也有錯
我都搞不懂~我停在停車格被撞都還能有責任~以後誰敢停停車格
還好今天不是這些人來治國~
警察機關鑑定肇事責任 我是完全無責
Tom_Deng wrote:
一丟三個月,最後不修,讓車廠做冤大頭
跟原廠沒事先說,是不是雙方都有一定的責任
請問,你覺得一定站得住腳?
不信,就打官司讓法官判吧 XDD
起碼,沒有約定成俗的免費保管義務
還有,沒有那種可以免費長期占用他人營業空間的社會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