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的官員們訂定法規都是坐在辦公室裡面拍腦袋想事情,才會有蘇花改隧道會因為機車駕駛人會缺氧所以不開放,事實上呢,並非如此!所以先開放大型重機甚至考慮開放白牌重機,道路本來就是給車輛行駛,而非獨厚某些車種而設立。
如果說高速公路只准汽車通行,大卡車說轎車別上來,因為我也怕撞到你或是被你撞,那是否四輪小車都別上高速公路?那麼四輪小車也說大型重機別上高速公路,如果這理由不成立,那麼汽車限制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也就不是理由了。
事實上去看看台灣現在駕駛人的駕駛習慣,馬路三寶一堆,那是不是也限制他們開車上路?或是有肇事紀錄的,判他個終身不得駕駛?因為這些人是肇事的主要因素,而不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不可否認某些大型重機有鑽車縫及超速,而汽車也都一樣。
因為大型重機無法上國道,所以只有台三,台七,西濱或是東西向快速道路等等可以行駛,在西濱快速道路或是東西向封閉道路上的肇事率及死亡人數是多少?非封閉道路的台三,台七,北宜等山路肇事死亡率又是多少?也不能單看大型重機,汽車在這些路段的肇事及死亡率又是多少,一起來評估才是重點,而不是像白癡交通部門,把肇事率除以總量當作依據。除此之外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肇事及死亡率又是多少(現在僅有汽車行駛路段,沒有機車上高速的肇事喔),如果是這樣若一台機車在高速公路上面肇事,汽車將有最少有52台肇事比例發生,那麼是不是汽車該禁行高速公路才對。所以更該公告的是汽車與機車的在同一路段的實際肇事率,而非把肇事率除以總量當作比較依據。
重申"車"是交通工具,主因是"駕駛人",車輛本身沒有錯所以也不必互相指責,該指責的是交通部門對於開放這事情無作為,然而更該檢討的是駕駛人的素質及習慣。既然法條通過就該先舉辦部分道路開放行駛,高工局推給地方政府,但是高速公路的管轄權是高公局而非地方政府,推諉責任,面對通過法條不作為的瀆職行為才是重點。
至於考慮大型重機上去怕他自摔,那汽車駕駛人你可以選擇不走高速公路,不就沒這問題了? 抑或大家都能互相尊重車輛的行駛權,保持距離及速限,而非因為你個人喜好而去剝奪他們的路權,若其他車種也認為個人行駛的喜好去剝奪汽車的路權,你願意嗎?
因此爭論誰可以上高速公路沒意義,要不修改法條,大型重機無法行駛的路權,把這些年溢收的稅退回給大型重機持有人,也不必爭論能否上高速公路不就得了!那也該另訂法條在高速公路上肇事者,終身不得行駛高速公路,嚴法峻罰的作為,有多少人能接受呢?
還是老話一句安全回家最重要,開車的騎車的保持距離別跟太近,別超速亂鑽,路權本來就是屬於駕駛人的權益,沒有那種個人好惡來決定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Leonyang1603 wrote:
其實在路上大家互相尊(恕刪)
互相尊重很重要,馬路不是賽道,安全騎車最重要,很多撻伐大型重機的人大多數沒騎過,也不知道那麼大一台機車車重2-300公斤,鑽車縫哪有這麼容易,你怕我摔車,我還怕你撞到我勒。
不過說真的很多改管的麻煩消音管裝上去,我知道改管馬力值提升,但是路過住宅區,也不要油門一直催,你當人家不知道你騎重機嗎?這也是互相尊重,不是上了機車就變成GP賽車手,假日我也見過很多騎仿賽的小朋友,沿路油門一拜,這是直接被詬病的行為,也因為這樣大型重機往往被冠上飆車行為,這也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說法,但是也因為一些老鼠屎壞了一鍋粥,要玩加速跟彎道去賽道安全有保障,別在馬路上面跟生命開玩笑。當然汽車也不在少數,我就不信只有機車改管會吵,汽車改管更大聲。在這裡沒看到半個人說汽車很吵!
要不被其他車種鄙視還得從自身做起,最終還是人的問題,汽車憋車也常發生,我也遇到過,我還是騎在慢車道靠右,快車道都沒車,汽車駕駛人就是故意去憋你,騎在西濱快速道路上,被汽車從路肩高速超車也遇過,駕駛人的素質不提升,給你再好的車也沒用。所以要指責誰對誰錯?誰該禁止駕駛行駛,是汽車還是機車?現在不管汽車或是機車也很多安裝行車紀錄器,其實違規很容易檢舉,類似同樣不理性的駕駛行為,一次罰款,二次扣照,三次永久不得駕駛,這樣不管汽機車都好,相對來說才會嚇阻及改善駕駛品質。那麼酒駕更不必說,二次直接終身不得開車。這些愛喝酒開車的人罰不怕的,直接扣照入獄,免得禍害。
不能只為了維持撈錢 A錢 福利 優惠的資金穩定支付一直想辨法對百姓提裞......
都有人問政府:裞金都用到哪裡去?請把金流 明細都報出來!!!
結果全部不敢!也沒人上前報告.....
這就說明政府和公立機關有太多見不得人 不法情事是無法報告全民百姓的!!
你跟我說這叫民主!!!!這是假民主是你主!!!!!!
說是為民服務其實是為自己口袋服務!自我發大財主義~~~
說是照顧公務員其實是鐵票!這些不少都是只要誰給的好處優就挺誰......
這種自私自利 現實 貪心國家是不會進步的 ,
國庫都是無恥的遭到浪費 不當損耗.
難怪國庫都沒錢 還得借錢提百億 千億重大政策,
去看看那些借出來的錢都到哪去就知道誰在幹狗屁倒社之事!
法案三讀通過了, 拖超過十年不肯開誠公佈, 那叫行政怠惰和褻職!
為什麼你不公佈?為什麼要拖十幾年?當年為什麼急於撤掉國道收費員?
改電子收費!!!!!這件事總有一天會實施地盤式調查!!!!!!!
追查是誰惡意擋重機上國道!是誰教唆去作文章抹黑重機?這些都可以一個一個去追去查!!!
你交通部和高公局也有不少見不得人的事!
到時不只要坐牢還要賠償,盡量去收買和買通,共犯情結就越大.
等著看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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