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boy200 wrote:
這些「雜費」不是應...(恕刪)
我看過的社區很多是住家管理費與停車場管理費分開算的,因為每戶汽機車的使用情形不同,分開收費很合理啊
aaaomc wrote:
你跟奧圖瑪一樣
理論都先建立在"如果"上面
然後用圖舉例的都是拿特別的例子來說明
100分,實在是太強了,在下佩服^++^(恕刪)
壓力鍋 wrote:
我看過的社區很多是住家管理費與停車場管理費分開算的,因為每戶汽機車的使用情形不同,分開收費很合理啊...(恕刪)
xboy200 wrote:
一起收或分開收不是重點!重點是費用的名目!
請問大大看到的情形,一個汽車格是收100元的清潔費嗎?應該不是吧。所謂汽車格的費用應該已經包含在月租費裡邊兒了!這當然內含了清潔費。但樓主的情形是,他已將停車格買斷了!所以他的位子不是用租的。如果樓主今天就乖乖的只停一台汽車的話,他根本無需再付費!就算真的還是要付100元的清潔費好了,那難不成一個停車格停五台重車就要付500元的清潔費嗎?是要清潔什麼啦!哈。
重點是真的有在清潔嗎?沒有!反正就是硬要收就對了。
明明沒在清潔,明明沒在管理,這100元是什麼名目?月租費?當然不是!樓主已買斷那個停放空間了!
至於將車子從停車格駛離直到出入口之間所造成的「外部成本」,這真的只有「惡鄰居」所組成的管委會才會想到要用這種名目來收費!
車道本來就是給住戶使用的公設不是嗎?多一台重車就多出外部成本?那體重超過八十公斤的住戶管理費要不要多繳一點?因為他會造成電梯的使用壽命減短啊!
只要肯發揮創意,巧立名目不是什麼難事!重點是「強制力」到什麼地方?管委會當然可以自行規定收清潔費,但若樓主不繳,又會發生什麼事呢?能強制執行嗎?..(恕刪)
奧圖瑪 wrote:
這位大大⋯⋯很懷疑你有住過大樓或有買過大樓的房子?
清潔工作從洗水塔,消毒到所有公共空間的清掃都是定期甚至是每天在做的哦⋯⋯!
地下室停車場是每三個月會清洗一次怎麼會沒在做呢?
不要說欠費會強制執行⋯⋯連把你趕走都可以的哦⋯⋯所謂的惡鄰條款...(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