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n429 wrote:您好像中了路政機關「車種分流」的毒?您這個問題在探討的是「車種分流」的好處與壞處。請您先定義您所說的風險是指什麼。若是指事故發生率,去比較快速道路在讓重機上去之前跟之後的事故發生率,或許可以預測國道給機車使用後,事故發生率的趨勢是會明顯向上還是未達顯著差異。不過其實根本不用去比,因為機車上國道是利大於弊。
本來只有汽車就已經有各種風險意外了現在又加上機車我只能說沒人敢說不會比只有汽車時風險低! 你敢否認嗎....(恕刪)
vicence wrote:機車比汽車當然是各有各的特性,便利性、舒適性、安全性各擅勝場,不過因為機車上國道是利大於弊,所以在國道路權議題上,若真的去比較這些,就是中了政府「轉移焦點」的計。
嘿,我沒有反對重機...要說的是
機車就是比較危險的交通工具
干歧視與平等啥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