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自身觀察,不少大重機騎士常選擇對自身有利的角度去辯解。想以機車便捷特點行車時,就說自己騎的是機車。大聲疾呼來爭取路權時,就認為自己的愛駒等同四輪。
此外,就是像小朋友耍賴皮一樣,以其他車種違規(數),來做為違規合理化、除罪化的藉口。
至於到惡法亦法的問題,就不多做解釋。不合時宜的法律規範,也必須透過規範內的手段去變革,才是法治。我日前也覆議了大型重機可停機車位的提案。但尚未修法通過公布前,我的賤駒是不會停在機車停車格內的。
有大重機駕照的騎士都是成年人了,駕照也不是雞腿換的,自己的選擇自己承擔,再簡單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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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itas, Bonitas, Pulchritudo, Sancti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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