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birdyman wrote:
假設你是取締人員,請...(恕刪)
輸入車牌號碼,調車籍資料出來看啊,這有很難?
a901922001 wrote:
約半年前有車友收到這樣的一張罰單
重機占用機車停等區
檢舉人本身應該也騎重機停在停在停等區
黃牌價格戰開打:KYMCO Xciting 300R
但是警方並無提供連續照片或影片可以證明車友是紅燈時騎進停等區
所以必須申訴
等半年才回復
還是一樣未提供連續照片或影片
請問有前輩知道這樣是可以的嗎
PS.為了避免再有更多車友受害 懇請附議
開放大型重型機車使用機車停等區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機車停等區為一專供機車停等的區塊
讓起步加速較快的機車可以優先起步
促進體積較小的機車在車陣當中的流動
緩解交通壅塞
提高整體車流效率
經與停等區設計者當面確認過後
在設計原理上
此一區塊供所有機車使用
紅黃牌亦可使用停等區
且同樣有緩解壅塞的效果
目前制度把此種合理且有利於交通的行為判定為違規,並且須繳納罰款
機車不能使用機車停等區
完全不合理
設計者對此一現況亦感到十分訝異
希望政府必須盡速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可於機車停等區停等紅燈
且於修法完成前停止取締大型重型機車於機車停等區停等紅燈
利益與影響
提高道路面積利用率,減緩塞車,促進交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