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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隊找上門 行車糾紛自保對策|生命可貴、錢財身外物為原則

滑鼠奇蹟 wrote:
因為對方持攻擊性武器下車威脅我,導致我一時緊張誤踩油門撞飛了攻擊者,這樣有罪嗎?


防禦過當,有罪,這可看之前各髮棺的判例。
你必需是被打得半死後,再下去就會真的死, 這時撞死對方,就"有可能"無罪,
但刑事無罪, 民事髮棺還是"有很大機率" 會判你有罪, 你還是需要付一大筆會讓你家破人亡的賠償.
沒什麼是一槍解決不了的...

如果有...就二槍...
與AP2擦身而過...殘念...0~0
現在買球棒都要被註記,真討厭那些拿是球棒不打球的人,你下車拿著球棒時也該拿顆球啊,然後再把球放在對方的身體某部位..
這幾天去逛迪卡儂,發現球棒被束起來了
政府真糟糕...明明是治安與司法不彰問題造成惡人們有持無恐傷害民眾.....卻不好好改善治安要民眾自保....
可能要穿著捕手裝備開車!!!(安納?!一起練球阿.....
>首先,如果你人在車內,如果能儘早離開現場就儘速離開
這樣不會被判定肇事逃逸嗎
最強擋廣告外掛 AdGuard http://bit.ly/2uq2ZaU
自我技術提升無上限...吧??? wrote:
沒什麼是一槍解決不了的...
如果有...就二槍...

槍咧,
是嫌這個社會還不夠亂喔?
在這裡打打嘴砲還可以,
看看美國校園 (歹徒胡亂掃射無辜學生)的例子吧~~


(11/30 密西根州牛津高中爆發槍擊案,造成 3 死 8 傷,兇手是該校一名 15 歲學生)


這就是開放槍枝後的結果。
辣椒水+1
還不簡單~ 買槍~

那遇條子臨檢時就自己藏好了喔~ 😂

現在世道愈來愈亂~ 買幾把槍不為過吧~

如果世間的法律已經沒約束力~ 那就是自己造約束力~ (是不是很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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