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隊找上門 行車糾紛自保對策|生命可貴、錢財身外物為原則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3fnews_id=2121124 這不怪怪的,警察6分內趕到還會這樣?被打的這人的媽媽應該當官的!
看一堆說什麼拿槍帶刀的
不要開車才是解決之道
台灣大眾交通工具很方便
搭小黃也不錯
綠色塑膠執政

棒球隊特別盛行

但球技卻一落千丈

無法與日韓比拚
不管大小車禍,可不可以一律都不要下車,等警察來的時候再下車?
我車上都帶一把鐵製長棍裡面是未開封的長刀.一般棒球隊看到長刀幾乎都會退回去的.前提時我行車紀錄器都是一直開的且對方人下車揮舞球棒我才會拿那隻長棍裡面長一隻未開封的長刀.未開封的長刀是沒有殺傷力的
艾薩克 wrote:
當然也會有網友問到,要是遭受攻擊而可能或已經傷及人身安全,還有什麼可以立即自保的方式?要是情急之下開車衝撞攻擊的惡意份子,是否會導致防衛過當而負擔刑責?根據近年的實際判例,確實有因遭受攻擊而衝撞對方,最後法官判決正當防衛而無刑責的案例,但仍有些個案一樣是為了自身安全而衝撞對方,但導致惡意份子重傷或死亡,最後遭法官判決防衛過當而負擔刑責;所以,以上狀況並無百分之百的準則,尤其在情急之下亦有可能傷及無辜,導致難以挽回的結局。因此還是奉勸各位網友,遭遇危急時除了自保還要報警,車損乃身外之物,生命可貴以和為重!

直接踩油門衝撞應該是最快而有效的自衛方式
利委豬公聽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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