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門號供小孩或父母使用是違法的事情?

大哥啊
別一直糾結在租使用權或買所有權上面了
門號只要你沒欠費沒違法使用
未來,要交接給你孫子還是曾曾曾孫都行,跟買沒有兩樣
買斷了,又如何
匯了五佰萬給永業,保時捷掛你名下開回家
金錢來源要是觸法,車子一樣被扣被追討,法拍
一樣一場空啊
感謝小丰子3C俱樂部

https://tel3c.tw/blog/post/23550

我剛剛花了一些時間拜讀小丰子的文章
大致分為三部分:
一、用戶可將門號借人使用的條款
二、有關轉租和轉讓的說明
三、電信業者風險控管的處理方式

尤其第三部分(電信業者實務做法)是我原本不知道的
電信業者還是會設法控管使用人有沒有經過申辦人授權
透過Welcome call來瞭解門號的實際使用狀況
如果電信業者覺得可能有問題,就通知申辦人到門市認證

在此謝謝小丰子的解說

蝦米爸爸 wrote:
感謝小丰子3C俱樂...(恕刪)


恭喜 小丰子 認證, 取暖成功


話說 何時賺我100萬 把所有權 過戶給我?


順便去租個房子 也順便過戶給我, 我給你市價2倍

租用權=使用權=所有權 不是嗎?


無償 沒付錢就不是轉租? 沒付錢就不是嫖的概念?



鬼打牆+無視大法 技能又恢復了嗎?
怎麼不敢回答我的問題
前面就說過了:
所有權,指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之權利。其中所謂之處分,指事實上之處分與法律上之處分而言。(民法第765條)

我辦下來的門號,我可以在合法範圍內自由使用它,以及處分這個門號
(除了收益權礙於條約有非經電信公司同意不得轉租的限制)
我租來的房子,我不能處分它,就連使用上也需在房東同意的範圍內行使
租約到期時,房東有權利不再把房子租給房客(要提前通知房客)
但門號,電信公司沒有權利在綁約到期後說不租給門號持有人
電信公司也不能因為有某客戶(A)願意出高價給電信公司
就把另一客戶(B)的門號片面決定停止使用,然後讓A使用
顯然電信公司對已配發給用戶的門號不再具有支配能力


kti wrote:
門號只要你沒欠費沒違法使用
未來,要交接給你孫子還是曾曾曾孫都行,跟買沒有兩樣


謝謝說明
蝦米爸爸 wrote:
前面就說過了:
所有權,指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之權利。其中所謂之處分,指事實上之處分與法律上之處分而言。(民法第765條)

我辦下來的門號,我可以在合法範圍內自由使用它,以及處分這個門號
(除了收益的確礙於條約有非經電信公司同意不得轉租的限制)
但我租來的房子,我不能處分它,就連使用上也需在房東同意的範圍內行使
租約到期時,房東有權利不再把房子租給房客(要提前通知房客)
但門號,電信公司沒有權利在綁約到期後說不租給門號持有人
電信公司也不能因為有某客戶(A)願意出高價給電信公司
就決定把另一客戶(B)的門號片面決定停止使用,然後讓A使用
顯然電信公司對配發給用戶的門號已不再具有支配的能力




拿個民法對所有權的闡述 神救援你有門號的所有權?

岳飛打張飛 你有事嗎?

那你怎麼不主張租用房子是你的, 民法不是有對所有權闡述嗎?
租車 車子也是你的, 民法不是有對所有權闡述嗎?


你那條民法 有說 辦門號, 租車 租房 就擁有所有權嗎?


單純民法對所有權的解釋 你能腦補成你有其他物件的所有權? 你有事嗎?


因為民法有所有權的闡述 你家是我的, 總統府也是我的!! 一樣的邏輯阿 不是嗎? 民法沒有說所有權是我的 但是有說明所有權是什麼=我擁有你家跟總統府的所有權


都說了 勸你不要再出來丟臉, 臉那麼腫了 還要來, 法學常識這麼薄弱 還來獻醜





OK,OK 好棒棒 算你擁有門號所有權

租用權=使用權=所有權

什麼時候來過戶所有權 賺我100萬嘛~~~~
7889523 wrote:
什麼時候來過戶所有權 賺我100萬嘛~~~~

租來的房子,我不能過戶給別人
租來的車子,我也一樣不能過戶給別人
(因為我沒有房子車子的所有權)

辦下來的門號,我可以過戶給別人(處分這個門號)
當我把門號過戶給你的時後,就是把這門號所有權轉移給你
就換成你有權利處分這個門號了
然後你可以選擇退掉或再過戶給其他人

你明明會拿到比租用一般物品更多的權利
(一般租來的物品無權處分)
即使你看到這門號已經改登記在你名下
且你有權對這個門號進行處分
但你不承認這是所有權,所以你還是不會付錢
蝦米爸爸 wrote:
租來的房子,我不能...(恕刪)


請拿出 所有權證明 而不是 租約證明


你拿不出門號的 所有權證明


你講什麼門號所有權是你的



只有租約證明 就是跟租房 租車 一樣, 租來的東西 你哪來的所有權!!!!

法治社會 你可以拿著租約證明聲稱自己有所有權?


你到底要鬼打牆到什麼時候!!!!



租用權=使用權=所有權 是你講的
那你租房 有租用權 就有所有權了 不能賣我? 你腦子有邏輯可言嗎?





蝦米爸爸 wrote:
你明明會拿到比租用一般物品更多的權利
(一般租來的物品無權處分)

即使你看到這門號已經改登記在你名下
但你不承認這是所有權,所以你還是不會付錢



拿到比一般租用更多的權利= 所有權 ?

你自己腦補的 ?


下放部分處分權給你 = 所有權是你的?

就算真的有授權 下放 處分權, 那就是處分權 不是所有權!!!



簡單嘛~~ 合約翻出來嘛~~~ 看看合約有沒有說給你所有權嘛~~~

你何必一直鬼打牆勒

拿到比一般租用更多的權利=所有權 你的邏輯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



租約移轉= 你有處分權 = 你有所有權 你搞笑嗎? 租約移轉 就是租約移轉!! 你哪來的處分權 所有權!!
租約移轉= 你有處分權 = 你有所有權 你搞笑嗎? 租約移轉 就是租約移轉!! 你哪來的處分權 所有權!!
租約移轉= 你有處分權 = 你有所有權 你搞笑嗎? 租約移轉 就是租約移轉!! 你哪來的處分權 所有權!!
租約移轉= 你有處分權 = 你有所有權 你搞笑嗎? 租約移轉 就是租約移轉!! 你哪來的處分權 所有權!!
租約移轉= 你有處分權 = 你有所有權 你搞笑嗎? 租約移轉 就是租約移轉!! 你哪來的處分權 所有權!!
租約移轉= 你有處分權 = 你有所有權 你搞笑嗎? 租約移轉 就是租約移轉!! 你哪來的處分權 所有權!!

7889523 wrote:
你拿不出門號的 所有權證明

我能對該門號做出處分
同時電信公司不再能處分該門號
就是所有權已轉移到我身上的證明

當我把門號過戶給你
換成你可以處分該門號
就是所有權轉移到你身上的證明

一般租來的房子或汽車
承租人不能對物品進行處分






https://www.vodafone.com.au/support/sign-up/transfer-ownership
Transfer ownership of your mobile number.

直接看國外電信公司的遣詞用字就更清楚了
國內電信業者的用字是"過戶",這讓某網友辯稱只是轉移使用權
但國外電信公司的用字就是"Transfer ownership"(轉移所有權)

看不懂這有什麼好辯的?

違約和違法又不相同.

簽約下去,你有使用權,但是在合約的規範之內,若超出使用的合約,就有違約的情形發生,但即使發生違約情事,要看看是否造成損害.以及合約是否持續下去,或是單方或雙方解約.

違約,頂多造成民法上的損害賠償問題.但沒造成任何損害,就無需賠償.所以就無任何問題,只是在違約的當下,此合約是否持續下去的問題.既然電信公司持續開通供你使用,你持續繳費,就代表此合約繼續存在.

結案.
台灣之星教你可以自己辦門號給家人用

依照邏輯是官方帶頭作亂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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