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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ki1111 wrote:
結論都告訴你們了...告告告!!
告完拿了288一年賠償金回來.....
很明確的表明了,告的結果就是這樣,台星就是月租費退還和我和解...請問以上這段字有那個字不明白很難懂???
律師~~律師~~可以讓人這樣告了又告~告了又告的嗎??
到底是你們在跳針還是我的表達方式很難理解!!
整串都是~去告了就有結論~~~你不告就不要靠北!!~~快去告啊,不告你就是來取暖的.....
要討論怎麼吉你們就繼續吉吧~~幫不了你謝謝指教
不過還是希望有個台大的可以出來解釋一下,這種民事案件,最後的判決結果大概會如何!!
不要像那些法律系的...告了才知道結果!!
(恕刪)
甚麼鬼啊??
有人看得懂的嗎
快給我翻譯年糕
bob0123 wrote:
但是沒用啊!樓主的...(恕刪)
商業行為 合則來 不合則去
如果都賠了 也沒其他實質損失
樓主是台星董事還是大股東? 能要求人家公司行事?
電信公司 對消費者提供服務 如果服務不滿意 錢全退了,還想要怎樣
拿著賠償金Np另一家不限速的 很難嗎
不Np 賴著不走 就能教人家公司做事嗎?
搞清楚自己身份 不是董事 大股東, 台星決策 行事不需要對你負責
社會上的公理正義不要錯亂了, 限速不限速 也無關公理正義 這就是一個錢而已
台星不是市場上壟斷企業 不提供你服務 甚至退錢給你,對消費者的義務就盡了,大可拿著錢去另一家服務好的公司
把消費爭議無限上綱 賠償也不要 就在那邊鬧 是哪招
好傻好天真 覺得打死不退 就能逼人就範?
請問你是哪位? 請問你有多少股份?
申訴沒用 又不敢告, 請問你還能有什麼作為?
每月288台星還是賺走了, 反正對你是小錢不是嗎
而且你照樣都有在使用 還都超過100g
你什麼訴求都沒有 只為了挑動自己情緒
這種Po文還真另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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