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一直造假怎辦?

不長眼 wrote:
你沒貼法規啊貼一個網...(恕刪)

內政部消防署應該不算是網友吧!請參考:
http://enews.nfa.gov.tw/V4one-news.asp?NewsNo=3021

#####以下為複製貼上內政部文#######
安全門是逃生用,這是一個傳統的錯誤想法,如果安全門是逃生用,為了方便逃生,平常必定保持「開放狀態」,萬一三樓發生火警,依火場逃生原則,起火層直上層樓的人亦必須立即向下逃離火場。

今天在安全門是逃生用的觀念下,安全門被打開了,當三樓的人順利從安全門逃離火場後,火煙會沿著開啟的安全門梯往上竄,那麼三樓以上的人就無法再利用這座安全梯逃生。而且安全門如果主要目的是逃生用,應該設計雙向,萬一進到安全梯間,發現梯道充滿濃煙,還可以再跑回屋內,尋求另外的逃生路徑,但是我們可以發現安全門大部分是只能出,不能進的單向開啟設計,所以安全門是火場逃生可以選擇的路徑,但門本身的作用是阻隔火煙,不要讓起火層的火煙擴散,所以安全門一定是鐵(甲種防火門)或玻璃崁鐵絲(乙種防火門)做的, 必須保持「常閉」狀態。
altisvvti
常開的一般是營業場所在用而且有火警時要會自動關起來很貴一般住宅比較不會用
dlung
這篇沒有提的營業用的常開,火災時會自動關的安全門。只是用“逃生”與“安全”的意義不同點,來解釋安全門應該是要關的。也解釋為何會有單向逃生門的設計。
dlung wrote:
安全門是逃生用,這是一個傳統的錯誤想法,如果安全門是逃生用,為了方便逃生,平常必定保持「開放狀態」,萬一三樓發生火警,依火場逃生原則,起火層直上層樓的人亦必須立即向下逃離火場。

但是我們可以發現安全門大部分是只能出



你知道逃生門是要防煙防火(一定時間內的抗燃)標準嗎??

常開的逃生門??
法律已經規定安全梯了要常閉.
火場逃生原則??你自己寫的嗎??

你怎麼又在自行腦補政府規法規條??

所以說
那些在安全梯間逃生無門被濃煙嗆死的民眾..
應該是要去怪社區管委會還是政府法規?

我住的社區.雙向安全梯就是常閉不上鎖.梯間一樣可以到各樓層..

這樣的論述方式
讓我想到VAG版的 DSG SOP大師??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dlung
我只是複製貼上內政部寫的,我沒說安全門要打開,你自己要看清楚網頁要表達什麼?
altisvvti
你有去查資料因該有看到門有分常開跟常閉的吧!
常開的必須要在火警時會自動關門,常閉單向的防盜只是附加功能主要是怕逃生時亂開門結果開到有在燒的樓層反而更危險。
不長眼 wrote:
.你知道逃生門是要防煙防火(一定時間內的抗燃)標準嗎??

常開的逃生門??
法律已經規定安全梯了要常閉.
火場逃生原則??你自己寫的嗎??

你怎麼又在自行腦補政府規法規條??

所以說
那些在安全梯間逃生無門被濃煙嗆死的民眾..
應該是要去怪社區管委會還是政府法規?

我住的社區.雙向安全梯就是常閉不上鎖.梯間一樣可以到各樓層..

這樣的論述方式
讓我想到VAG版的 DSG SOP大師??
(恕刪)


你要再爭的話就沒意義,你說網路上網友或記者的報導不可信,我才去找一個政府的解釋講的很清楚了,如下:
==========
“但是我們可以發現安全門大部分是只能出,不能進的” 單向開啟設計”,所以安全門是火場逃生可以選擇的路徑“
===========

買房時安全門本來就是單向能開“沒有鎖“的設計,另一邊不能開的設計。這種設計在消防安檢驗收時就決定了。

話說回來如果你們社區各梯間的安全門也是這樣單開設計的話,你們還設定為雙開,你們社區反而風險更大,為何?
因為單開門要讓另一邊能開,門栓應該會需要轉開。也就是關門的力量是只靠門弓器的壓力輕輕闔上而已,因為門重或許風吹不開,但一旦有火災整個熱氣衝出,整個門就會被吹開,結果就是整個逃生梯被濃煙灌滿。
煥仔 wrote:
你用錯方法了,現在變...(恕刪)

人生厚黑學
dlung wrote:
但一旦有火災整個熱氣衝出,整個門就會被吹開,結果就是整個逃生梯被濃煙灌滿。



一整個就是VAG DSG SOP的思維
不要再自己腦補想像了吧..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不長眼 wrote:
一整個就是VAG D...(恕刪)


你要怎麼酸那是你自己的人品問題...
再回覆你的問題
(1)你知道逃生門是要防煙防火(一定時間內的抗燃)標準嗎??

常開的逃生門??
回覆:我有說過嗎?我有寫嗎?我複製貼上的內政部官網有說嗎?

(2)法律已經規定安全梯了要常閉.
火場逃生原則??你自己寫的嗎??

回覆:我有說過嗎?我有寫嗎?我複製貼上內政部官網有說嗎?我直接複製貼上內政部你有懂嗎?

(3)你怎麼又在自行腦補政府規法規條??
回覆:是你自己要求,你說民間網頁說明不具公信力,我還特別找內政部消防署的網頁“複製”“貼上”給你看,何來自己的意見?
THE-ONE wrote:
我住六樓大樓有電稊無(恕刪)


是舊大樓嗎?若是新大樓有電梯卻無逃生梯是違法的。
dlung wrote:
內政部消防署應該不算是網友吧!請參考:
http://enews.nfa.gov.tw/V4one-news.asp?NewsNo=3021(恕刪)


那是法條??
究竟是第幾條第幾款??

PO文的人是什麼身分地位..
居然比政府法規法條還有公信力??

消防法規大法官??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簡單來說,應該沒事可以洗洗樓梯啊,讓樓梯乾淨點,我家淹水啦,正在維修啊

走過路過不小心踢到踩到,哎呀,跌倒了
驗傷提告,蓄意傷人應該也行吧

再不然教你大絕招,檢舉那些,要檢舉對地方,請找環保局,環保局是你的好朋友(該怎麼做應該不用我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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