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CKETT wrote:回覆的人多半自己預設了太多立場,局外人用泛道德的觀點說教很容易,我相信會有這想法肯定有很多不足為外人道的理由 肯定有很多不足為外人道的理由你不也是預設立場了嗎?每個人的觀點一定會有預設的立場。而這樓大部分的人的預設立場不就是[身為一個人最基本的道德良知]而已嗎?在台灣,把自己的親生小孩從12歲養大成人到底算什麼高道德要求?鄉下不識字的阿婆都強過他好不好?
一堆人怎麼再檢討男方?女方拍拍屁股就走,沒有負擔小孩的生活費也沒有實質的照顧小孩,實質上已經算棄養了男方至少到目前為止還是在維持小孩的生活結果男方被網友罵到半死?現在是在哈嘍喔shenhung wrote:真的差很多.我表哥孩(恕刪)
next12345 wrote:說實話,這篇發文很有...(恕刪) 這個社會一直不缺類似的案例,記者也不是沒報導過,簡單說就是社會低端的弱勢群體,所面臨的生活問題,不管社會多進步,總還是有低端弱勢群體,如果,記者多深入報導,也許也會減少一些不幸的事發生,社會也許也有人會伸出援手,政府相關機構也會重視,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