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st star wrote:
不好意思,你這樣回答...(恕刪)

就是有辦不到的人們
就是有無法互愛的親人
你去慈濟當家訪志工看看嘛……
我要遠離這些不正常的人了
mybooks wrote:
就是有辦不到的人們就(恕刪)


樓主不管你是否是慈青或志工還是社福單位上班 ,
還是先離開這份工作或環境 ,
別幫不到案主又搞垮自己 ,
"專業能力不足" 且 自身正面思維與能量也不夠 ,

光是你回文的 ,
"願意撫養、照顧父母的人是多數嗎?"
" 走訪弱勢團體服務處……
你就會看到很多意圖遺棄孩子的……
只是沒有管道而已…… "
" 有的職業不能選客戶的啊…… "

這類是否列高風險家庭還是要轉介"社福單位"去評估 ,

如果只是對方無法導正孩子的偏差行為而放棄孩子 ,
可建議男方先結紮別耗費社福資源 .
Leonarka wrote:
彩虹通關、通姦除罪
接下來我就想過,會不會有人問:可不可以人倫廢除?
結果還真的有人問...
該不會父母要養小孩,小孩長大要反哺父母
以後也會莫名其妙違憲吧?



這說法這邏輯跟同婚後父母要改叫雙親1雙親2根本一模一樣
應該還有更多荒誕不合理的預言可以分享吧
mybooks wrote:
我應該只叫他去打給社會局,然後關上我的情感接收機,去享受我自己的生活,一丁點想幫忙的想法都不該有。


何必自怨自艾怨天尤人
問題是出在你發文沒交代清楚當事人狀況惹出來的
單憑最初短短那幾行
不搞得天怒人怨才怪
當事人狀況事後才藏在回文裡
有多少人會看到
當然不會有好結果
事後編輯了原文加了一大堆自己的心理抒發
但還是沒把當事人狀況一起加上來
不是所有人回文都得先把整棟樓爬完吧
nina125x wrote:
樓主不管你是否是慈青...(恕刪)


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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