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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125車主 停車會占用充電區嗎?

movies wrote:
家樂福裡面嗎?私人地(恕刪)

見義勇為很棒啊,
紅線停車檢舉到4月30日就不受理了,
停車場區域你可以檢舉看看,
看警察會不會理你,
針對的正義是不是正義呢?
很明顯的他並不是...
這個位子至少沒有影響別人,
你沒看過懶得找車位停在通道上的嗎?
按照車輛種類比例,
你覺得這種顧人怨的什麼車最多呢?
movies
停車場本就私人區域警察不會理,除非是公有的停車場顧人怨??不就眼紅嗎?就自己沒有別人有才顧人怨阿
如上面幾樓所說
那邊是私人停車場
根本沒罰則
只有停過夜警告鎖車

好在IE 125的機車數量也不多
加上外面公共充電也是折抵月租費上限值(超過要多收)
基本上會在那邊充電很少
變成IE125專屬車位

話說 那邊機車明顯有掛物品
根本看起來沒停一天的樣子
說明只是在購物或是吃飯(你PO的是晚餐時間)
或者是在看電影...
不用4小時就走

所以你管太多...

那邊只有停 非IE125
才有問題...
~風~阿肥~城~ wrote:
如上面幾樓所說那邊是(恕刪)


因為台中沒有設置電動車專用停車格
目前看到只有優先
所以沒有罰則的 也沒有限制停啥車
那個位置講真的 停了開版的破爛GP125也都合法.

我還是順一下
目前有電動車專用停車格 但沒有電動車充電專用停車格

圖例中間那三個位置就算你停了GOGORO/PBGN也都是OK的
只是像這樣子都還空著的時候 比較沒人會去佔用

但上面兩個都是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 你燃油機車停進去就是罰款600~120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至於這種的


別說有充電樁的位置被不充電的佔用了.
你燃油車要停也沒有任何罰則 因為這不是專用的 沒有法規規定
我稍稍查了地方自治條例 也是沒有任何罰則

所以總結啊
開樓那個騎爛車的又發作了 騎爛油車的命 操莫名其妙的眼紅不能停的公德心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Wow_Senior wrote:
果然是選了破爛垃圾車騎乘的車主!
連中文都看不懂


erictaco wrote:
佔用車位是事實,但這...(恕刪)


家樂福那個早就沒用了
只能說果然是選了破爛垃圾車的人才會去的偏鄉地區還能有那種裝置
雙北的早就拆光了 不然就是根本就不會劃設停車位
就更不用說沒有任何的法規強制規定沒充電不能停
都不知道多少次看到那裏堆放手推車還是停了破爛燃油機車了

至於開版的啥心態問題. 這我們就不要深究了
我們只要知道他是閒到抓跳蚤的傢伙就好了.
時不時就要來鬧笑話讓我們笑笑


狗兒車粉粉的留言水準真高
幫您備份
不過狗車比GP還要沒人買喔!
Jinan20190804
Chris0701 沒有法規取締 是另一層面的議題。(???你認真?? 沒法規就是道德問題,和狗肉有啥關係?
Chris0701
問粉粉有什麼問題呀!
狗粉眼裡只有狗,其他什麼他牌電車油車都是下等人,習慣就好,樓主息怒
erictaco
看到你這麼挺樓主,我就放心了~他好孤單啊
Chris0701
我一點也不生氣的,畢竟粉粉和業障也不好當,粉粉和業障需要多些同理心
一樓第一張圖左上角告示牌沒拍到的部分不知道是寫什麼
看那麼多人認為可停
我猜是(不充)電專用
kouyoumin wrote:
一樓第一張圖左上角告...(恕刪)


不管是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就是沒有”充電專用”
地方自治條例也沒有
最後就要看建物有無管理條例
有無佔用者要啥罰則
然後重點來囉
這罰則適不適用還要看違反建物管理條例的人
他有沒有簽名同意該條例執行並接受
若沒有
不好意思啊
哪怕你把你這私人建物的管理條例跟罰則弄大大的告示牌在旁邊只要沒眼瞎的人都看得到
它仍然沒有任何強制力
反倒停放者若有車損 這私人建物還要負擔責任

就這樣
至於被打臉打腫了只能離題扯他那台爛車的樓主

我們都認識的狗黑開始鬼扯啥粉來粉去

垃圾回文跟留言就別理會了
我這篇已經圖文並茂完整的闡述專用,優先跟這種私人建物的差異跟法律問題了
這裡是pbgn 夥伴的分版 別跟牠們瞎攪和了
水準高低 任誰都看得出來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我們來針對樓主的張貼來深入探討一下.
他有給關鍵字: 家樂福豐原店
我就用家樂福 豐原店 充電站 去搜尋
首先出來的就是居然有gogoro的換電站.
ok, pbgn夥伴都知道換電地圖會很貼心的提供照片
那怕他在地下室之類的.
結果我們就先找到了:

這麼明亮啊. 怎麼看都不像在地下室啊.
用街景看看

果然在路旁而已
附上街景連結給大夥參考
https://www.google.com/maps/@24.2518761,120.7068644,3a,75y,325.46h,88.06t/data=!3m6!1e1!3m4!1sTWyQXVfvUp0hFq7RP1qQFA!2e0!7i16384!8i8192?hl=zh-TW
多幾個角度的照片


簡單來說 那是騎樓 沒有劃設停車格 有大大的專用字樣 但我說過很多次了
目前沒有法規有充電專用停車格 也就是沒有法源依據
台中的地方自治條例裡面也沒有

至於樓主為啥要眼紅喔 街景你們多看看就知道了
大概捨不得他那台爛GP曬太陽吧! 笑死 有夠嬌貴!
好啦! 愛車惜車當然是好事 我都幫你釋疑了 那個位置沒有限制充電才能停了
下次去真的沒位置你就給他停下去 就不用怕你嬌貴的GP曬太陽了.
別眼紅了 乖
不過還是要提醒一下啊 那是騎樓 也沒有劃設格子
我不知道建物管理者們有沒有去申請做為停車空間使用.
要沒有 不好意思啊 我看到滿滿的600~1200的罰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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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更新後面騎樓這段. 都故意留這破綻了 結果.....
只能說不愧是狗黑 吱商感人.
到底誰才是台中人?(喵的老子是台北人哩)
台中市交通局的公告
公告本市騎樓、緣石人行道得停放機車、自行車之停車處所及停車規定,自104年12月1日起生效。
公布單位:停車管理處 / 聯絡電話:04-22289111#61327 / 公布日期:2017-12-05
主旨:公告本市騎樓、緣石人行道得停放機車、自行車之停車處所及停車規定,自104年12月1日起生效。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條之三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五款。
公告事項:本市騎樓、緣石人行道,除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或標線者外,自公告日起得依停車處所及停車規定,停放機車、自行車。
一、停車處所:
(一)寬度在三公尺以上騎樓。
(二)寬度在三公尺以上緣石人行道。
二、停車規定:
(一)需留設行人、機車或自行車進出之空間。
(二)停車方式應垂直於道路方向。
(三)無障礙坡道應保留三公尺迴旋進出空間。

所以啊 家樂福豐原店的人行道是可以停放機車的.
我就不cue樓主了 省得牠玻璃心又說我針對牠.
我只不過拿牠的濫GP舉例到底能不能停放在牠怨念很大這個停車位而已.

就這樣了. 還是要說 我已經整理的超級清楚了.
不用理會蓄意刻意離題的回文跟留言了.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Wow_Senior wrote:
不管是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就是沒有”充電專用”
地方自治條例也沒有
最後就要看建物有無管理條例
有無佔用者要啥罰則
然後重點來囉
這罰則適不適用還要看違反建物管理條例的人
他有沒有簽名同意該條例執行並接受
若沒有
不好意思啊
哪怕你把你這私人建物的管理條例跟罰則弄大大的告示牌在旁邊只要沒眼瞎的人都看得到
它仍然沒有任何強制力
反倒停放者若有車損 這私人建物還要負擔責任

就這樣
至於被打臉打腫了只能離題扯他那台爛車的樓主

我們都認識的狗黑開始鬼扯啥粉來粉去

垃圾回文跟留言就別理會了
我這篇已經圖文並茂完整的闡述專用,優先跟這種私人建物的差異跟法律問題了
這裡是pbgn 夥伴的分版 別跟牠們瞎攪和了
水準高低 任誰都看得出來


幫您備份
不能檢舉、沒辦法檢舉 就算了
幹嘛這麼激動
我的目的達到了就好
還給需要充電的位置,不要占用充電區停車
Wow_Senior
果然是選購爛車的人啊 都考據整理的這麼清楚了還自以為正義.... 吱商感人啊! 我已經強烈吐槽了. PBGN的車友們就別跟牠計較了
我還挺好奇如果是擋在旁邊的gogoro換電站前
g粉們的反應是否還會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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