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和對方買賣車交易結束後,對方的車在2天內沒辦法發動, 問題點就是電腦或馬達壞了....當初有成功簽約了也過戶了契約書就有備註一條交車後乙方若發現該車是借屍還魂車或車身,車體有熔接,證件,引擎號碼有偽造,泡水車或引擎,變速系統故障等情事時,乙方可要求退車甲方願無條件退還所有車款不得異議。現在乙方就一直纏著不放 請問各位大大應該怎麼處理
菡22 wrote:交車後乙方若發現該車是借屍還魂車或車身,車體有熔接,證件,引擎號碼有偽造,泡水車或引擎,變速系統故障等情事時,乙方可要求退車甲方願無條件退還所有車款不得異議。 基本上就退錢吧,畢竟契約內容有 "引擎,變速系統故障等情事時,乙方可要求退車甲方願無條件退還所有車款不得異議",光是無條件退款,不得異議,就已經輸一半了契約內容完全保障買方,要簽這種契約,就會有風險,如果不怕麻煩,就讓對方告,然後上法院給法官判,怕麻煩就退款,二手買賣,也就3萬上下,就當花錢買經驗如果是我,會直接賣車行,雖然價格不好,但當場驗完車,銀貨兩訖就跟我沒關係了
我個人建議對方騎了12天車就壞了表示這台車可能本來馬達也接近有問題的邊緣了,既然不是特別久會建議你就退全額把車收回來,另找管道賣掉或處理掉(保險起見最好去檢查一下馬達的號碼有沒有跟行照一樣,避免對方換過你的馬達,換了個壞的馬達)合約上的兩條一個保障買方的(有問題退全額)一個保障賣方的(現況交車理論上這兩條註記事項是不會同時出現在一份合約裡面你也可以擺爛後面等對方提告,法官判決最多可能判各負一半責任或者你仍然要負全額
菡22 wrote:我朋友和對方買賣車交...(恕刪) 合約保障買方的,就算你們加註現況交車,但是其他條文沒刪到,那還是沒用。只要乙方能提出證明確實是馬達壞了,按照你們的買賣合約就是退車。做個有品德且誠實的人吧!不要想什麼等對方告上法院,徒生事端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