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大花時間回復  目前初判表已出來了
只剩下後續理賠要怎麼處理而已。
志志仁 wrote:
如果照現場事故圖來看...(恕刪)
志志仁 wrote:
2號車是後方車,還會撞到前車,代表該注意而沒注意,也代表車速比較快。

2號車比1號車更接近雙黃線,這表示2號車也沒打算進帶轉區,
不然車應該是靠慢車道上。...(恕刪)


2車右側被撞,1車無損傷,怎麼會是2車撞前車,2車原本在後但是碰撞前已經超前了。
2車原本就是要直行當然不打算待轉,2車的責任在行經路口有沒有減速,但是這個狀況來看減速如果減得不夠反而有可能真的變成2車撞1車。
電動車也可以很耐用emoving里程5萬公里達標
志志仁 wrote:
如果照現場事故圖來看...(恕刪)


原po朋友沒有要轉彎啊,他是直行車

還有那個路段看標線應該是單線道,不是雙線道也沒有快慢車道之分

如果那邊是可以左轉的路口,2號車就毫無疑問肇責較大
但1號車未兩段式左轉,路權應該是低於直行車的(或是根本沒有?)

這種情況下2號車應該能躲過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這條
(前車在禁止左轉路段突然左轉來不及反應)

不過以初判表那樣寫,原po朋友大概也不用理會對方的求償吧?
即使告刑事,也有可能因為沒有肇責而不成立

bigp5112 wrote:
原po朋友沒有要轉...(恕刪)

剛再去看一下地圖,那是十字路口,所以他朋友沒錯
警察的圖是三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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