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特斯拉充電樁安裝過程!大樓充電樁管委會開會過程參考!

不好意思 再請問一下
舉例而言
如果每6戶有一個400A的受電開關
社區共有10個受電開關
那台電配的變壓器應該起碼有4000A吧
如果不滿4000A
只有3000A的話
那當每個受電開關同時只用到320A
受電開關都沒跳
就整棟大樓跳電的話
也太奇怪了
8697eric wrote:
不好意思 再請問一下
舉例而言
如果每6戶有一個400A的受電開關
社區共有10個受電開關
那台電配的變壓器應該起碼有4000A吧
如果不滿4000A
只有3000A的話
那當每個受電開關同時只用到320A
受電開關都沒跳
就整棟大樓跳電的話
也太奇怪了


不奇怪啊 夏天很常發生

也許可以說是合法的偷工減料吧XD 建商、台電就是賭說應該不會同時有人用到最大電量

天曉得說隨著生活水平提高,電器越來越多 冷暖、除濕、歐系大烤箱、IH爐、電熱水器、電動車、RTX 3090 就真的給你飆到400A的容量





btopia wrote:
不奇怪啊 夏天很常發...(恕刪)

所以如果是台電偷工減料
那就不算管委會的責任了
8697eric wrote:
如果每6戶有一個400A的受電開關
社區共有10個受電開關
那台電配的變壓器應該起碼有4000A吧
如果不滿4000A
只有3000A的話
那當每個受電開關同時只用到320A
受電開關都沒跳
就整棟大樓跳電的話
也太奇怪了


每6戶前面有一個400A的受電開關,
而這開關只是代表著---"避免這6戶總合使用超過400A"
但並不代表每6戶任何時間都可以用到400A
台電本身已假設大家都不會同時間用電
但現在的社會,
我想很少人夏天不開冷氣了吧...
我居住的幾個大樓,大概95%的住戶夏天晚上都是開著空調..
周遭的車友,也都是晚上充電...

您可以想成大樓有200戶,但只有80個公用機車位,
不一定每一戶有機車,也可能某一戶特殊需求而有2-3台機車
然後建商規畫機車位的時候認為並不會大家都會同個時間使用機車位.
所以建商又規定每6戶最多只能用4個機車位.
但是想也知道如果每6戶都用4個機車位,那總共就會有133個機車位需求超過80個機車位
肯定停車場爆量.
然後爭議就出來...

既然已經知道了這個議題,
那麼管委會要作的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1.最理想的做法:
重新申請執照來擴建機車位或找法定公共區域畫線擴增機車格
經由區大表決,大家一起分攤擴建費用,
也採簽證跟送照方式作業
盡量走合法路線,
未來任何狀況也較不會有前後屆管委會互相指責的法律責任
這個方式反過來思考充電樁的議題,
就是透過區大,大家分攤費用,然後擴建並增設配電室容量與變電箱設備
強化每戶的供電能力,並更新外線工程與饋線受電系統和電表
以上也經由台電來規劃和技師的簽證與送審
又加上是區大表決,大家一起出錢,公平公開也相當公正,
每一戶都能有足額電力,更不會有前後屆管委會互推責任的問題

2.次級的作法-擴增財務手段:
比照政府部門標租土地方式,
採取機車位標租方式,一年競標一次,價高者得
如果200戶總共有150台機車,但只有80個公用機車位
那就設定租金底標,
一個機車位假設一個月底標租金是100元
而機車位的位置也有分好壞,
金額出最高的可以先選,金額稍低的只能選剩的
金額出最低的那70個肯定就喪失了機車位的租賃權
這個做法的優點就是也沒啥爭議,
誰出錢最多誰就是老大
當然這個做法也有缺點,
缺點就是可能會有腦筋動得快的,會先吃下來,
然後再當二房東轉租
這個做法等於是資本主義血淋淋的表徵
反過來思考充電樁的議題
如果一個大樓供電無法足夠每戶安裝充電樁,甚至線路空間也有限
或者管委會只希望線路走公共管道間不要再鑽孔鑽洞,
這種狀況勢必能安裝的戶數極度有限.
那麼也碰過有人思考是否採取標租手段,
例如三年一租,然後價高者得.
這樣的做法等於是也幫後面的狀況先做好風險管理
萬一未來的人要安裝但已經供電不足或空間不足
那麼很簡單,每隔三年就競標一次,
誰租金出的高誰就享有私人車位安裝充電樁的權力
當然缺點跟機車狀況一樣

3.再次級的作法-費用固定但採抽籤
這是最常見的管委會運作方式,
就是固定費用,例如機車位一個100元
誰抽到誰就能租,沒抽到的就他活該誰叫他沒燒香
這種方式基本上到處都可以看到抱怨文就不多說了
而充電樁....是否有人敢用這個做法,
設定一個費用,每格幾年抽籤一次
沒抽到就麻煩拆掉(?)
那肯定會暴動了

4.下級作法-先裝先贏,裝的繳納租金
有看過少數的管委會有制定機車位費用
因為一開始住戶不多,所以管委會也沒想這麼多
於是只要先繳費先登記要租,幾年過去之後,租的人也都習慣位置了
不過這個缺點就是會回歸到機車量超過的時候
那麼就兩條路
一個就是拉高租金,讓一些有需求的人知難而退
一個就是升級到2.或3.的方式

5.最下級做法-免費先停先佔先贏,未來的事情未來的人去煩惱
這個最不建議的方式,
然後本討論串第一篇好像是疑似這種方式.
基本上私人線路與私人設備使用公共空間,
酌量租賃費用才不會落入衍生圖利特定人士的把柄..
這樣也對開電動車的人形像能夠提升.
連下面這位律師於2:55-3:00也提到租金的概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r1uiU-YvQg

然後該篇辦法對於未來戶數多要安裝的風險好像沒看到周全思考方案
對台電供電也完全沒去研究, 看起來僅著墨在共用管槽上...
況且通常很多大樓光自宅的屋內裝潢施工都要跟管委會繳納保證金跟清潔費了,
同樣是施工,
充電樁這個還是在"公共區域"上施工,
而該篇管理辦法沒看到 "清潔費" ...
建議可以參考建管處對社區充電樁的規範建議,
都有提到保證金清潔費由管委會評估要怎麼收的內容...
光這點如果發生在我的社區可能會被住戶整到雞飛狗跳...
肯定是會被有心的人落人口舌...
更是會傷害開電動車的人被人耳語....
再者更重要的一點就是,
少掉了一條竣工之後要給台電復驗的背書辦法...
少掉了這個,施工廠商並不會去負責...
最後任何問題就是社區不然就是當屆主委自己去扛...
方法沒有對錯,但慎思周全會是比較好的做法

我本身擔任複數社區的管委,
任何職位都擔任過,
大/中/小的大樓也經歷過社區管理,
擔任管委的期間
也不只一次幫社區拿到優良公寓大廈獎章
當然早期執行社區管理的時候也曾碰過因為小小的事情只因為思慮還不夠慎密周全
最後上了法院跟地檢署數次,,,,
所以公平公正與前後屆各種複雜的問題
我都學習到要怎麼思考怎麼避免,怎麼全身而退,
怎麼樣才能作到較好.
我也進行過全區充電樁的的規劃,
希望各位在安裝充電樁的同時,
我相信很多管委的疑慮也是來自雙方的不瞭解...
甚至連充電樁廠商有些為了自身利益或者也不夠懂就亂建議一通...
只要能站在管委的立場,
幫它們先解決了各種複雜思慮
用最好的方法,
這樣才不會有一堆爭議跟障礙...

最後要說的是,
設置管線千萬一定要經過區權會,
我知道很多充電樁廠商都會洗腦說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第四款設置管線由管理負責人同意後為之.
但是卻沒想過..
管委會可是會換人的...
今天同意很有可能某一天或不同人而不同意
那請問設備要拆還是要對抗上法院????
上法院那肯定就是拆...不相信的可以試試看...
因為對方是管理負責人...除非你自己去當管理負責人...自己同意自己
不過這樣搞肯定又會被說是圖利自己...那又是另外的議題...
後屆告前屆或者前後屆互推責任互相鬥爭比比皆是
我看過太多也經歷過....
今天這屆管委會的主委同意你私人安裝
但這並不保證後屆管委會同意你這條私人線路跟私人設備走在公共區域上
(特別是未來若需求者一多的話或者鳥毛比較多看不順眼的住戶去施壓管委會的時候)
所以這個問題一定要先思考清楚並且把配套措施與付費措施放到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表決
這樣才不會有任何爭議...

況且如果第六條第四項若是這樣用的話,
那麼按照法條解釋的合理性來推斷,
我今天如果我是奧客我也可以主張第六條第二款:
假設有住戶要在自己車位安裝攝影機,必須線路要經過你家屋內/主臥/或你車位,你也不能拒絕
那這樣搞下去不是很好笑嗎?
( 公寓大廈第六條第二款: 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所以設置管線這四個字,不能亂用,
我個人的解讀是如果是因應修繕或維護而只好設置管線,才適用上面設置管線的定義
而至於安裝充電樁或安裝有的沒有的這種設置管線,
那屬於改良的範疇,
那不該是第六條講的設置管線的定義
但是太多人都亂解讀法條亂用一通
搞得大家互相對立雞飛狗跳.
所以錯誤的資訊,有問題的管理辦法,就好好的修改

PS:我本身也有針對各種方式充電樁設置的管理辦法規範,嚴謹合法也不會有任何爭議, 這些管理辦法也曾拿過獎的,真的有心從事社區管理或者有需要安裝充電樁,然後有要跟管委會一起討論的話,我可以私下分享...
謝謝Gaigenpa大大費心且詳細的說明
看來第一種才是正統且一勞用逸的方式

我本身目前也是社區主委
我們是4年的新大樓
本來想說在任期內
幫社區規劃一下
但即便我們社區才69戶
我覺得要在區權會
說服所有權人同意動用社區基金
來擴充變壓器
我覺得都很難
畢竟一些認為電動車跟他們沒關係的所有權人
要他們付錢簡直是割他們的肉

無論如何
謝謝您珍貴的建議及經驗分享
我完全沒有這問題,自己的停車場。
在配電設計書裡面有 個 參差因素 就是規範何時會有最大電流值
相較下老社區其實變壓器的容量會比較大(以前比較多安全係數)
同樣安全係數大也造成浪費,進10幾年來已經要求降低備載容量

但是我仍然要說 ,若是能在離峰時間用電(220V),全部改成電動車
應是無超出用電總容量之虞,
再最後全部改成電動車亦是必然會發生的情形(幾年後不知)
台電線路改變(外線)這也是政府要解決的事
不該轉嫁到社區個人頭上

另外舊社區 11.4kV 依用電電流去選擇線徑
高壓電纜的耐受性一般是22.8kV
一樣 11.4kV 適用 2000A以下
超過2000A(就如同全部用電動車充電+全開冷氣+全開電熱爐+全開電熱水器........)
就要申請從11.4改為22.8kV,線就不用重拉了

PS:那個32A的 , 可以考慮換別家嗎?
110V 不要用好嗎, 拉220V 不好嗎電流減半 ?
神奇演算法帶我來這篇~

看到回這麼多字真的是辛苦了。

這麼多的解釋小的只是在想各自拉線到錶後到底會有什麼好可怕的危險有資料案例可以佐證嗎?

如果七戶共350A這麼不夠用,會不會就好可怕好危險的跳電?然後大家就一起一直用電一直跳,一直跳電一直用?真是太危險了。隨便想想如果七戶住戶每家都有一噸1000W冷氣四台每天24小時吹不停這樣127.4A,然後每家都有電動車每天24小時充不完,拿 Tesla 32A來鞭這樣224A,這樣就會發生好危險的事情了真令人害怕。

然後要花幾百萬去增加容量修正這個幾乎不存在的風險,這樣還會有人願意討論?

真是太可怕了好危險。

taigenpa wrote:
每6戶前面有一個40...(恕刪)
Mussina27 wrote:
神奇演算法帶我來這篇(恕刪)


我這句話一開頭應該會被砲
『我是特斯拉車主』

整棟樓從頭看到尾,坦白說我從原本不解為什麼跟契約容量相關,到Taigenpa大大仔細分析。坦白說我自己都覺得我的立場被Tai大大說服了。
原來不是光看自己家的電流上限,還有這麼多眉角,而且所謂公平問題的確是需要考量的點。不諱言我之前也是覺得『從自己家私電電表拉線,跟公電還有契約容量有什麼關係』的人。的確第一台第二台沒差,但是如果有1/3住戶都使用電動車,又不可能要求大家要分散時間充電.....。果然是個很燒腦的問題。

附註:
nokia14081大大,以特斯拉充電座來說,要跑32A一定得拉220的電,110的電只會給你跑12A,那個每小時僅能補7KM,沒有用的。如果不是M3,是更高階的MX或MS,可以跑的電流更高。
taigenpa wrote:
要澄清的觀念則是:
家中總開關75A並不是代表台電100%會給你75A的電力
這75A的數字,
代表的只是你家的"電流上限開關[限制]", 而不是"保證供應電力"!!!
這觀念一定要清楚!!!!
然後通常約5-9戶前面還會有一個總開關,
這總開關都在大樓的公共區域,

辛苦你寫了一大篇
可是...你有和台電確認過嗎?
你這樣造謠,不怕被台電吉嗎?


看了你的發言長長的一篇
相信很多人都被你誤導嚇呆了

只是,我這個人比較相信"官方"說法
畢竟網路嘴炮王者一堆
看起來專業分析文,卻可能是嘴砲文
所以,我就上網查了一下台電的電話
然後打電話去問了
很簡單,我就問台電
我家的總開關75A,請問台電會給我100%的75A
還是如你所說,不保證75A

神奇的回答來了

台電的正式回覆是:

只要你家總開關是75A

那就保證有75A可用




所以,是要相信台電的回覆
還是網友的網文
那就大家自己判斷囉
BTW,建議大家可以自己打電話去台電問
一通電話就能解決的問題
為什麼要相信網友的奇怪說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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