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js22 wrote:
政府真的有心遏止超...(恕刪)
一台車能夠開到110,那萬一在市區呢?
要是在市區,車輛居然能開到110KM/H,那這樣豈不是造成用戶人危害?
該要以最低限速區段做為標準
日後所有領牌車輛,可行駛最高速率不應超過5Km/小時
畢竟有時候會遇到工區,那個時速可是5公里而已!!
Bemo_Du wrote:
搞不懂超車跟超速的你才有問題吧大笑
超車不一定會超速,速限內比前車快就能超車
超速不一定會超車,你車速150超不過前面155的車,但兩個人都超速了
說話回文請多思考好嗎大笑
前車用時速90擋在我前面,我超他車還會需要超速嗎?
Bemo_Du wrote:
白天高速公路有車的時候偶而超車,後回歸到正常車速
就兩個感測柵欄的距離來算平均速度也不會超速
如果這樣還超速了那就不叫偶而超車,而是叫做持續超速
活該被罰錢
另外誰說半夜沒車就可以超速行駛的?
法律有規定高速公路速限過凌晨十二點自動失效嗎?
自己愛超速還把別人說成正義魔人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