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nriderun wrote:01上面真的太多正義魔人,真的很難相信他們開在高速公路上都有乖乖按照速限不超車?尤其是半夜都沒有車的時候。口哨 笑了白天高速公路有車的時候偶而超車,後回歸到正常車速就兩個感測柵欄的距離來算平均速度也不會超速如果這樣還超速了那就不叫偶而超車,而是叫做持續超速活該被罰錢另外誰說半夜沒車就可以超速行駛的?法律有規定高速公路速限過凌晨十二點自動失效嗎?自己愛超速還把別人說成正義魔人
海濤神獸 wrote:反正只要不去漲稅金...(恕刪) 反正我 不買房、不買車、收入差、不開店,說真的我還真的覺得台灣的 燃料稅、牌照稅、土地稅、房屋稅、所得稅、營業稅、都太低了,通通應該像菸稅那樣暴漲。我不只支持抓超速,我還支持政府用路上的監視器抓違停,只要拍到通通開罰。
Bemo_Du wrote:白天高速公路有車的時候偶而超車,後回歸到正常車速就兩個感測柵欄的距離來算平均速度也不會超速如果這樣還超速了那就不叫偶而超車,而是叫做持續超速活該被罰錢另外誰說半夜沒車就可以超速行駛的?法律有規定高速公路速限過凌晨十二點自動失效嗎?自己愛超速還把別人說成正義魔人...(恕刪) 偶爾超車 正常車速 持續超速真會玩文字遊戲~寫偶爾超車而不是偶爾超速這種避開關鍵字的~明明自己也在超速~真是道貌岸然
政府真的有心遏止超速? 我不相信!真的要遏止超速 怎會核准 國產車得時速表 到200KM/H ?真的要遏止超速 怎會核准 超跑 上市販賣?為了照顧百姓生命 為什麼 要讓百姓區購買 可以超速的交通工具 然後再來開罰單給百姓! 而不是處罰 製造(販賣)廠商 ?舉例來說 政府真的認為 吸毒 槍械不好! 所以不准賣 不准製造 不准使用 製造(販賣)的比使用關的久!可是 交通工具 為什麼不限制 製造販賣的財團負責 所製造販賣的 交通工具不准超速呢?反而是對 合法購買使用的百姓 控制不小心超速 要受處罰 ! 這是個明顯的搶錢邏輯 吧!我相信 只要政府有決心 一台國產車 可以跑200KM/H 限制在 120KM/H 等於制造成本打六折 我們也可以享受更便宜的車價阿!我真的搞不懂 為什麼政府 讓我們多花錢買 不需要的性能 ! 再想盡辦法處罰 使用的人! 而不從製造(販賣)源頭就處罰呢?所以 我雖然開車 20幾年沒收幾張罰單 但是 政府的交通政策 我一向是認為 為了欺壓百姓 找冠冕堂皇的理由!然後 民代 媒體 就有理由配合宣導! 老百姓就默默 繳錢囉! 還能如何呢?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