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 大哥 小聲點 這樣會被版主認出來啊
SECYEN wrote:
哈哈,這樣有算罵得很...(恕刪)
認真就輸了!!遊戲世界不過是用來消遣的~沒必要如此認真看待

回到現實生活 好好生活 會踏實的多!!

屁孩其實很多 沒什麼大不了
告是可以告.只是最後覺得無力的還是你而已
不是真實姓名.告的成嗎?
發通知給網管停權就好了
如果這樣真的要提告還好你沒看YAHO網路新聞.一堆留言就夠你告
HAKEE wrote:告是可以告.只是最後覺得無力的還是你而已...(恕刪)

怎麼發給網管停權?這方法小的第一次聽到
其實不必理會就好

屁孩的言論通常我都是一面倒的指導他們

如果是良性言語通常我都是接受

但如果是惡性言論
通常我都是完全無視
打完之後在一直打鍵盤把心裡的話全部解釋給他們看
通常都會被我的言論淹沒
所以基本上都會自討無趣

玩遊戲休閒就好~~~不需要認真

HAKEE wrote:
告是可以告.只是最後...(恕刪)


網管?! GM?!
告是可以
直接把畫面擷取
去警察局報案

如果氣消的話
去G社填寫回報單就好
G社抓這還是有用的
拜託.這要告啥.對方沒指名.在說他說蟑螂 費物
上法庭.他可以變說.我說的是家裡蟑螂
他也沒罵你3字經.你要告他甚麼
律玄 wrote:
英雄屁孩越來越多這是...(恕刪)


一定可以告,成不成立犯罪是另一回事,你帶著圖片檔跟身分證明,去警局報案,不用管警察跟你說什麼,你報就對了,記得要拿報案三聯單。你不用出一毛錢,也不用管證據怎麼取得,那是檢警的事,最多傳你當證人,要跑跑地檢地院。如果真的找傳你當證人你應該要開心,第一有證人費可拿,第二是因為大概會成罪了。之後就是等道歉跟和解金,跟小屁孩不用要太多,5萬合理,佛心一點3萬,如果對方真的很有誠意跟你道歉的話。

不過說實話,成案定罪的機會很低就是了。非常非常的低,不過有一句名言「嚇嚇對方先」,反正你絕對不吃虧。
rcat2010 wrote: 網管?! GM?! 告是可以 直接...(恕刪)

直接去G社填寫回報單會比較有用嗎?因為檢舉感覺真的沒有用,且這幾天冷靜下來我似乎有點小題大做了
人在憤怒的情況之下,所做的任何決定
往往是錯誤的
所以給自己時間冷靜下來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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