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oo wrote:社會該有合理的機制,讓惡劣的律師被淘汰才對! 我真的蠻佩服你睜眼說瞎話的能力說被告的律師擅自更改原告證據文字?結果你自己在一審開庭的時候對郵件的證據力完全不爭辯?這是什麼平行時空啊 說被告律師慫恿被告作證時說謊請問你有證據嗎?你最好保祐被告的律師是佛心來著不然我看你耗在官司的時間會很多
樓主老兄應該再過一陣子就會被監察院當作拒絕往來戶, 當然這位仁兄要怎麼陳情都隨他, 不過不會有任何承辦認真對待這些言論, mark my words.看看蘇先生提的陳情吧, 跟他同一陣線的一律表揚, 不同調的就一律要監察院替他"主持公道"? 民間的律師事務所就算再怎麼替"正義"發聲, 也不會需要監察院來肯定吧? 這個年輕人到底是怎麼認定政府機關的權責?監察院的資源不是這樣拿來公報私仇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