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蘇事件(真相&訴訟書)

taipoo wrote:
社會該有合理的機制,(恕刪)


2021/1/19補充給監察院的證據資料
taipoo wrote:
2021/1/19補(恕刪)


2021/1/20警局報案「盟訊實業霸凌蘇冠宇事件」

taipoo wrote:
2021/1/20警(恕刪)


2021/1/20警局報案「盟訊實業偽證罪」

taipoo wrote:
2021/1/20警(恕刪)


2021/1/21盟蘇事件_第二審第四次開庭訴訟狀

taipoo wrote:
2021/1/21盟(恕刪)


2021/1/22表揚_廣騰國際法律事務所

taipoo wrote:
2021/1/22表(恕刪)


2021/1/22投訴補件_宇恆法律事務所

taipoo wrote:
社會該有合理的機制,讓惡劣的律師被淘汰才對!




我真的蠻佩服你睜眼說瞎話的能力

說被告的律師擅自更改原告證據文字?

結果你自己在一審開庭的時候對郵件的證據力完全不爭辯?

這是什麼平行時空啊

說被告律師慫恿被告作證時說謊

請問你有證據嗎?

你最好保祐被告的律師是佛心來著

不然我看你耗在官司的時間會很多
宜蘭肝苦人 wrote:
我真的蠻佩服你睜眼說(恕刪)


我不想跟不會動腦的人說話,跟你這種人說話是很累人的QQ
樓主老兄應該再過一陣子就會被監察院當作拒絕往來戶, 當然這位仁兄要怎麼陳情都隨他, 不過不會有任何承辦認真對待這些言論, mark my words.

看看蘇先生提的陳情吧, 跟他同一陣線的一律表揚, 不同調的就一律要監察院替他"主持公道"? 民間的律師事務所就算再怎麼替"正義"發聲, 也不會需要監察院來肯定吧? 這個年輕人到底是怎麼認定政府機關的權責?

監察院的資源不是這樣拿來公報私仇用的
taipoo wrote:
還好監察院的人員不像(恕刪)


這也不能怪網友不知道內情,因為1~8的壓縮檔資料,我都沒有公開,而我也只有給監察院最完整的資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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