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馬辛普森123 wrote:
這是要給 資遣費的
而且我上網看過法律的一些問
我覺得我並沒有做錯阿
屢勸不聽,公司營運不順跟虧損,公司客戶終止合約
這些可屬於 不用告知,可直接解雇
只是這位師傅很儒,甚至打給客呼要求以後工作私下跟他聯絡{客戶打來訴說的}
跟他說的話 再從他嘴巴說出來的內容都不一樣!! 很難溝通= ="

開除要依勞基法12條吧

第十二條 (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不知道你要用哪一個理由啊?
說真的
在台灣要開除一個員工沒你想像的那麼容易
如果被告上勞工局
你恐怕要拿出一筆錢來才能解決

荷馬辛普森123 wrote:
我想請問各位前輩~...(恕刪)


不開他可以去勞工局申訴 願意走算不錯了這種一張A4就開吧
千萬別意氣用事,開除一個人,代表一個家庭失去一份收入,要慎重,要委婉一點,更重要的是,儘量不要影響其他的人。

先確認你們有沒有投保勞健保,沒有保的話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就等著被告,幾年的勞健保會被追討,付出的會更多。沒有投保的話,最好付筆費用。

不適任開除,你應該要先約談,大公司都有所謂的勸導單,約談後當事人要簽名,表示公司已經警告過你了,再不改善就不適任開除,不過通常都是走資遣。

走資遣的話,他拿非自願離職證明是可以申請失業補助的,同時公司還要通報資遣員工,你不通報,他到就業服務站沒有辦法申請補助。

""做水電{工程行} 也請了3個員工""

要先問有投保勞健保嗎?

如果連營業登記+投保單位都沒有

這種不知道可不可以開非志願離職

記得新北市有個早餐店殺手,專挑沒投保的早餐店應徵

也可以年收二十幾萬

一般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開除)很難成立

資遣的話 老師傅如果有舊制年資,拿超過6個月也有可能
要他到月底結果自己提前走這樣算主動離職?沒請假算曠職?也沒做後續交接工作,是我的員工我也不會開給他
你是老闆,你有開除他的權利
他是員工,他有檢舉你有無保勞健保及勞檢的權利
一切都照法令規定走

你不爽可以一句話就讓他沒工作
他不爽也可以告到你公司開不下去
到時再來看看是誰損失比較大

都把人家開除了還要人家配合做到月底
如果你是員工你會願意配合做功德嗎....
荷馬辛普森123 wrote:
我想請問各位前輩~...(恕刪)


我建議你去讀讀勞基法...違法的事還是少做

台灣勞工很弱勢 但還沒有弱到可以讓你這樣隨便找理由開除的

你可以違法當你的老闆 用一堆543理由去玩你的勞工

但小心勞工去檢舉了 讓你公司開不下去 到時你就算用求的 勞工局和法院也不會放過你的

再說老員工也幫你父親賣命好幾年了 也幫你賺了不少家用零花

你小子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找理由把老人開除了 情理上也都說不過去吧? 還覺得自己有理?

樓上一堆慣老闆 開除還指定做到月底? 那是資遣好不好...

勞工只要先去申請勞資爭議 你老闆這幾月就準備薪水照付 專心的跑法院吧~

你開除別人會有因果報的,不要以為沒事,會報在身體上或其他方面不
荷馬辛普森123 wrote:
我想請問各位前輩~~...(恕刪)

許雅媚 wrote:
你開除別人會有因果報的


感謝師太開釋

請問整天打混摸魚領白薪的員工會不會有報應?

開除他算不算現世報?

誰是因? 誰是果?
連續曠職三日就可以開除了

不過可能需要差勤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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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公司最常看到的是:
連續曠職三日予以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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