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jinla_001 wrote:你說的是另一個層面那...(恕刪) 不對你說得才是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志工或是勞工沒做好自己負責的工作,那是他的工作問題,他的雇主自然會去處理他的失職懲處但是志工的工作要承擔小孩的往生責任!?別忘了,就算這些志工按照要求每個月進行訪視,那也才在四個月共120天內檢查四天施暴者一定在志工訪視前施暴?籠內的猛獸一定要在管理員上班期間動手攻擊?這不是出來混就要承擔責任的狀況,而是你根本誤認為志工應該拿少少的薪資去承擔大大的責任!這次事件的關鍵是為何原本的保母願意出養卻不被核准,而是要刻意的將小孩送到新的保母那裡進行安置而且,新的保母還是經過制度層層考核、篩選後的對象別忘了,“涉嫌”施暴的保母也領有合格保母資格,還通過兒福聯盟的審查如果,今天這個小孩沒有發生這麼嚴重的狀況掀起軒然大波,會不會有其他的家長因為“合格保母資格” & “兒福聯盟協力廠商(保母)”這兩個特點而將自己的小孩委託給這個保母照顧?而在目前的規則下,是不是還有其他制度上的漏洞讓“適合的人卻比不上不適任的人”?
虐童的保母已不是新鮮事,為什麼這些沒良心沒有職業道德的人,都沒有被求處重刑?這些小天使何其無辜,為何要受到這種地獄式對待?堅持全職帶大孩子,不假手他人,就是因為當年有太多這類案例,寧可少賺錢也要讓孩子安全健康的長大。沒想到我家孩子都成人了,台灣的邪惡保母依然沒減少過
感覺像是龍門客棧。打著招牌。出事情只能說震驚。台灣人真有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簡稱兒福聯盟、兒盟,是臺灣一個關注兒童、青少年福利與權益議題的團體,1991年12月由立法委員、律師、教授、醫生及關心兒童的各界專業人士、相關團體共同組成,現任董事長為林志嘉, 其業務涉及「兒童教育」及「兒童福利」資料來源,維基「兒福」總資產近46億不知道如果選舉前爆料.........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40312/EE1BE030A0A73F63D7B098F43372E8B7獨家|兒福聯盟驚人帳目曝光!總資產45.9億 常如山:別再收捐款騙愛心藍的綠的白的,有關係的都要出來說明吧。
JasonQ wrote:兒福聯盟 我是搞不清楚兒福聯盟身為民間組織何來這種半官方的權力可以高於原保母的意願重新分配保母大家都民間,理論上都一樣大那如果這樣不只兒福聯盟所有受政府信任委託,享有這種半官方權力的機構都應該全面檢視接受嚴格的監督甚至,以高於一般民間規格的民刑法伺候爽給你爽但是出了事,你們全都去死題外話所以我從來不捐錢給任何"中介"機構真的可憐我寧可直接捐個一千兩千但是,一切都是自己主觀決定不需要他們養職員也不需要他們幫我判斷決定什麼需要援助我幹嘛捐個錢還要先幫你養員工躺著抽成嗎?
fujinla_001 wrote:我是搞不清楚兒福聯盟...(恕刪) 首先,根據媒體報道,全台灣只有六個單位可以辦理出養兒福聯盟是其中之一所以,這次的問題起點在於,兒福聯盟認為原保母不具備領養資格雖然是合格保母,但是根據媒體報道,原保母沒通過兒福聯盟評鑑,所以也不能以保母身份繼續照顧小孩至此做決策的角色,就是兒福聯盟所以,兒福聯盟的決策依據是啥,才是我們要思考的重點因為,志工、社工只是維持體系運作的其中一員只要是人,都可能犯錯所以要靠制度、規定、組織去降低犯錯的風險與犯錯時的傷害社工如果犯錯,自然有法律責任等他承擔,這部分不用我們討論,就會有檢調偵辦並依法處理但是,制度的問題卻不是這樣如果輿論的焦點不在現在制度的改善,你覺得會有其他單位督促組織、規定、流程....等等的改善嗎?這種重大新聞都是只有一時的熱度如果在輿論關注的當下模糊了焦點,讓輿論壓力集中在非癥結點的部位很快的,船過水無痕看看去年的彩虹藥水不就是如此?一堆媒體報道、網紅、網軍、甚至於可能有特定的政治公關公司....無所不用其極的指責新北市政府、批判園方和老師結果呢?熱度過了以後,對園方、對老師、對新北市政府承辦人員....過程中產生的傷害呢?提出錯誤指控的一方承受了啥責任?我們在制度上有做到預防類似事件發生?我看到的只有各地的幼兒園不約而同的拒絕幫忙餵藥....那麼這次事件,我們何不在隨風起舞的批判前,先冷靜思考我們期望輿論帶來的幫助?別忘了,這是去年12月的案件2/5也約談過社工3個月過去的交保、上銬...媒體的輿論壓力、肉搜....真的是來釐清真相、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