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不算弊案?要不要彈劾林右昌?
2024-02-27 17:26 聯合報/ 記者游明煌/基隆即時報導
基隆
基隆市政府發言人余治明今天傍晚發聲明,出示財政部公文,批林右昌謊話連篇,109年產權就應移轉。圖/基隆市政府提供
基隆市政府發言人余治明今天傍晚發聲明,針對內政部長林右昌指「營運資產移轉是發生在營運屆滿後」的說法,出示財政部公文澄清,促參案件就算是「優先訂約」,也是重新訂約,而不是「續約」,所以早在東岸廣場第一次5年合約期滿時,也就是109年底產權就應該移轉給市府,林右昌就應該要完成登記,請林不要再謊話連篇。
余治明表示,首先,東岸商場的產權是屬基隆市政府所有,並非NET所主張是它的,此點無庸置疑,再者,林右昌今天表示,「營運資產移轉是發生在營運屆滿後,所以完成產權登記是謝國樑的責任」的說法,這根本是在混淆視聽。
余治明拿出財政部發出有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及其施行細則等有關優先定約疑義」的公文,內容寫明「優先定約並非原投資契約之延續,屬另一新契約,主辦機關當依促參法第54條及其施行細則第80條規定與原投資契約約定,要求民間機構於營運期限屆滿前一定期間內,提出營運資產移轉計畫及辦理資產總檢查,並辦理資產移轉之點交作業。」
余治明說,促參案件就算是「優先訂約」,也是重新訂約,而不是「續約」,所以早在第一次5年合約期滿時,也就是109年底產權就應該移轉給市府,林右昌就應該要完成登記,請不要再謊話連篇
---------------------------------------
現任基隆市政府發言人也不是省油的燈,馬上發現了促參案件就算是「優先訂約」,也是重新訂約,而不是「續約」,所以早在第一次5年合約期滿時,也就是109年底產權就應該移轉給市府,林右昌就應該要完成登記。
不管怎麼講至少林右昌對於產權登記沒有異議,既然有產權登記的需要,也就表示林右昌承認增建部分產權屬於基隆市政府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