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爭議,行政法院不裁定,將移交民事庭

https://www.storm.mg/localarticle/5012731

有關東岸商場的爭議,NET在民事的假處分聲請被地院駁回兩次之後,向行政法院聲請的假處分,也被認為不是公法上爭議,裁定將移送給民事庭審理,等於未被受理。

基隆市政府及本案律師簡榮宗表示,NET陸續向地院及行政法院提出訴訟及假處分聲請。之前向基隆地院聲請民事假處分,112年11月30日開庭時,法官曾當庭說,這是NET提出的第三次聲請,前兩次都駁回了,要NET補充聲請的必要性何在;後來NET自己在113年1月8日,把這個聲請撤回了。

簡律師指出,NET也向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的聲請,113年1月29日開過一次庭,2月5日行政法院即表示,將會裁定移送給民事庭審理,等於未被受理。簡律師補充說,在開庭時,我們主張此案不是公法上的爭議,如果是所有權認定,應該不是由行政法院審理;而顯然行政法院也認同我們的主張,將把此案裁定移送給民事庭來處理。

市政府及簡律師認為,NET已提出三次民事假處分聲請及一次行政假處分聲請,都沒有獲得裁准,顯然法院認為沒有必要性與急迫性;市政府尊重NET透過法律途徑釐清爭議的權利,但也希望尊重法院審理結果。

基隆東岸爭議,行政法院不裁定,將移交民事庭

基隆東岸爭議,行政法院不裁定,將移交民事庭

基隆東岸爭議,行政法院不裁定,將移交民事庭

基隆東岸爭議,行政法院不裁定,將移交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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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案子已經去法院與行政法院共三次

這個OT案真正的乙方是「大日開發」,「主富(NET)」在合約中的身份只是協力廠商

NET既然對合約有疑義,是不是該在法庭上訴請真正的乙方大日開發、還有當年的甲方林右昌市長出面作證,說明一下狀況啊
追憶秋風 wrote:
https://ww...(恕刪)


不用

應該是 NET 要主動講清楚他跟大日之間的合約、協議

至少,謝國樑團隊委任律師已經拿出合約文件佐證了
mycai
95年開始的OT案,就拿110年續約的合約佐證?
這本來是合約 民事上的事 找行政庭當然退回
慘嘍 這下來不及
追憶秋風 wrote:
https://www...(恕刪)


塔綠班表示國民黨要解決、處理啊,

就算賠到死也要賠,

不然就下台!!

林右昌到現在都沒對這事表示意見?

剛下台,基隆有啥事,他不都有出來說話。
追憶秋風 wrote:
https://ww...(恕刪)

這合約條文很清楚了
塔綠班一定裝作沒看到
追憶秋風 wrote:
https://ww...(恕刪)

尊重法院審理結果。



二到四樓的所有權歸屬,法院審理結果還沒出來
BigMac4Diet
結果只有2個:1. 附屬建築屬於OT合約移轉項目,前項合約期滿後,NET不得主張所有權。2. 附屬建築物不屬於OT合約移轉項目,NET要負責拆屋恢復原狀歸還。最多看大日要不要吞下來賠償NET。
suckman
注意看一下合約內容,基隆市府跟大日的OT合約就有載明,包括1∼4樓的商場,所以這個商場是市府的無庸置疑。
正正當當做生意不就好了?自己要相信塔綠班就得承擔後果
yurue wrote:
二到四樓的所有權歸屬

合約寫得清清楚楚,
還能當作沒看到??
促參契約本來就是私經濟契約,按促參法第48條、第48-1條規定,準用民事規定。
KiKiUnicorn wrote:
合約寫得清清楚楚,還...(恕刪)


合約有寫二到四樓蓋好後,產權要轉給市政府嗎?
BigMac4Diet
依據合約條文,NET沒有主張產權空間,就算有損失要求償,對像也是大日而非基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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