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elung
我有指名道姓嗎? 還是我來反過來告誣告?
沒關係
反正您想試試
我們就試試,驗證一下不是很有趣嗎?
說好不刪文喔!不要孬了!
tgdlyg wrote:
講難聽一點,
就是這位法官放水,
有兩點,
第1點法官認為客觀上難以知悉所指為何人?
第2點是法官認為黃是公共議題意見表達.
先說第2點就是明顯偏袒黃了,
黃的言論出現"不要臉的髒東西",
那是獨立的一篇發文,
根本不是針對公共議題,
黃很聰明的不指名道姓,
但留言卻說去看上一篇.
很明顯是針對她不指名道姓的那位,
罵他是"不要臉的髒東西",
那回到第1點,
黃怕別人看不懂,
還特別留言說"看上文".
而以事件發生時間來說,
很明顯是翁達瑞回應後,
黃才回應的,
而黃所說的上文中提到的就是翁達瑞,
這其實都可以知道客觀上黃就是在罵翁達瑞"不要臉的髒東西",
這位法官在這邊就是放水了,
這其實有判例的,
就是沒有指名道姓,
因為公然侮辱罪有條件的,
但用影射或提示方式使眾人可以客觀上判斷為何人時,
也是可以構成的,
這其實就是看法官的見解而已.
黃不是有說"連他的名字都不想提",
這法官只要反問黃這位他是誰?
黃當然可以亂掰一個名字,
但是黃說的"上文"中出現的"他"的名字有幾位?
難道是林智堅或是賴清德或是沈富雄?
這不就很清楚了就是指翁達瑞,
黃說"反撲",
在黃兩篇發文之間有回應的就是翁達瑞而已,
難道沈富雄有回應?
重點就是黃留言"看上文",
這種影射與提示都夠明顯了.
加上事件的時間序,
客觀上翁達瑞可不是對號入座的問題,
客觀上都可以判斷黃就是罵翁達瑞是"不要臉的髒東西".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