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下,假若第二輪投票,勝者得票數少于第一輪落選者,請問這樣的當選者還有正當性嗎?別說這種情況不會發生喔!二輪投票,人民真的這麼有空一直投票嗎?如果總統可以兩輪投票,那縣市長行不行?區域立委行不行?甚或鄉鎮市長行不行?別忘了這些職位可是更接近民眾的,可是會有更多人參選的,但投票率卻是會低於總統選舉,當選者的代表性更低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