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條 三倍券之領取方式如下:
一、紙本三倍券: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至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符合領取資格者親自或委託他人至經濟部公告之場
所進行網路認證或認定身分,依下列規定領取:
(一)領有全民健康保險憑證(以下簡稱健保卡)者,應持健保卡。
======================================
下面是現有法令
第 2 條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以下稱健保卡)供保險對象於保險醫事服務機構
作醫療使用、申辦保險人提供之服務或保險人與其他政府機關(構)合作
之網路服務使用。
但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
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
======================是個正常人就知道民進黨違反現有法令使用健保卡
至於那些
蠢到不正常或無恥到睜眼說瞎話的就不在此列
關閉廣告